信件信息
| 信件标题: | 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线工单) | 信件编号: | 3019432 |
|---|---|---|---|
| 信访形式: | 心连心信箱 | 写信时间: | 2025-10-09 |
| 内容分类: | 咨询 | 回复时间: | 2025-09-08 |
| 信件内容: |
我想咨询一下,前两年买了房然后贷的是商贷,现在我想用商贷转住房公积金能不能申请
信件回复内容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该件为匿名件,无法核实该市民具体情况。根据《乐山市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实施细则》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规定,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即配偶,下同)和住房除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所购住房产权人无借款人夫妻以外的第三人;(二)商贷银行为该套住房的唯一抵押权人;(三)该套住房无被查封、保全、设定居住权等权利限制。第六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一)提取过住房公积金承诺用于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该笔商贷但未按时偿还的;(二)该套住房办理了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三)该笔商贷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用于首付的;(四)申请时该笔商贷当前逾期的、或有连续3期或累计6期逾期的。若有疑问请您登录乐山公积金官网查看“商转公”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