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信件标题: | 满60岁老人城乡居民保险一次性补缴 | 信件编号: | 3032827 |
|---|---|---|---|
| 信访形式: | 心连心信箱 | 写信时间: | 2025-10-23 |
| 内容分类: | 咨询 | 回复时间: | 2025-09-18 |
| 信件内容: |
你好,最近村里通知已超60周岁人员,可以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一次性补缴15年进行参保,我父母现70左右,一直在家乡务农,没有社保参保记录与养老保险,希望能够借助这次机会办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想了解具体的参保条件与补缴需要的材料和流程手续,谢谢
信件回复内容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陈某某父亲在沐川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3年共计300元,已于2014年7月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当前待遇为167.97元/月。陈某某母亲在沐川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5年共计500元,已于2016年10月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当前待遇为170.09元/月。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5年9月18日09时28分电话告知陈某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政策是针对已满六十周岁及以上人员且未领取任何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所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并申请制定一次性补缴计划补缴至政策规定的缴费年限,再到县税务大厅或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缴费平台完成缴费,缴费到账次月即可开始领取待遇(该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1月30日止)。因您父母均已在沐川县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故不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