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变更需要准备的材料

信件信息
信件标题: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变更需要准备的材料 信件编号: 3051326
信访形式: 心连心信箱 写信时间: 2025-09-30
内容分类: 咨询 回复时间: 2025-09-30
信件内容:

来电人咨询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新法人需不需要与门市房东重新签租赁合同?

信件回复内容

市中区行政审批局回复:

     经了解,您是想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咨询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您可前往乐山市市中区太白路1169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窗口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者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者所需材料为:①《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②提交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③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承诺书;④变更后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复印件;⑤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若您还有相关政策、流程问题可拨打区行政审批局电话0833-6330666咨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乐山市数据局
政务新媒体矩阵
乐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