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信件标题: | 反映退休养老金计算错误 | 信件编号: | 3088474 |
|---|---|---|---|
| 信访形式: | 心连心信箱 | 写信时间: | 2025-11-28 |
| 内容分类: | 求助 | 回复时间: | 2025-11-03 |
| 信件内容: |
市民来电反映今年在峨眉山市办理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比别人多,养老金却比别人低,认为自己的养老金领少了。诉求:望重新计算养老金。
信件回复内容
峨眉山市人社局回复:
经核实,该市民为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于2025年3月退休,2025年4月领取养老金待遇。按照《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7号)的规定,计算基本养老金待遇与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个人账户金额、平均缴费指数、增发项目等有关。社保中心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并根据市民的实际缴费数据核算基本养老金,但因2025年计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月计算基数”尚未公布,现领取的待遇标准是按照2024年的“月计算基数”进行预核算的。因此,计算待遇的步骤和公式无误,但金额是预核金额。待2025年的“月计算基数”公布后,社保中心将根据最新基数对养老金进行重新核算。届时即可到政务中心社保综合窗口13号查询到准确的基本养老金,可也拨打电话0833-5530148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