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信件标题: | 反映沙湾交警抄牌不合理 | 信件编号: | 3090505 |
|---|---|---|---|
| 信访形式: | 心连心信箱 | 写信时间: | 2025-11-12 |
| 内容分类: | 投诉 | 回复时间: | 2025-11-03 |
| 信件内容: |
10月30日,反映人的车停在沙湾德胜大道路边,没有熄火,开着应急灯,停了2分钟就被交警抄牌,反映人认为不合理,诉求:投诉交警抄牌不合理。
信件回复内容
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五大队回复:
经核查,1.该路段属于严管街,任何时段都不能停车。2.该路段未施划车位。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因此,我大队认定您的车辆属于违停。我大队已告知您相关的规定,您可以在“12123”APP进行申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