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信件标题: | 望帮助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 信件编号: | 3109832 |
|---|---|---|---|
| 信访形式: | 心连心信箱 | 写信时间: | 2025-11-17 |
| 内容分类: | 求助 | 回复时间: | 2025-11-14 |
| 信件内容: |
张女士想要开具一份母亲刘**和外婆黄**的亲属关系证明,户籍在夹江县木城镇五显岗村,但是村上不肯开具,当地派出所也不肯开具,故来电求助。诉求:望有关部门帮助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信件回复内容
夹江县公安局回复:
经核实,户籍民警通过派出所历史户籍档案查询,张女士母亲刘**和外婆黄**两人未在同一户口本上,无法证实两人关系,根据《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中内容:亲属关系证明。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因张女士母亲刘**和外婆黄**两人未在同一户口本上该情况不符合公安派出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的条件,遂不能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