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夹江县部门整治未满16岁的孩子骑电瓶车的行为

信件信息
信件标题: 望夹江县部门整治未满16岁的孩子骑电瓶车的行为 信件编号: 3124368
信访形式: 心连心信箱 写信时间: 2025-11-27
内容分类: 求助 回复时间: 2025-11-26
信件内容:

市民反映夹江湿地公园篮球场和黄金时代小区的周围、盛世名门小区周围,每天都有很多十几岁的孩子(未满16岁)骑小黄车,骑得很快,并且做很多危险的事情(骑车撞石墩、玩漂移),家长多次教育都没有结果。诉求:望相关部门整治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骑电瓶车的行为。

信件回复内容

夹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回复:

       经调查核实,骑行共享单车需注册、实名认证后方可骑行,未满16周岁的人员无法注册骑行,但有个别家长用自己实名注册的手机给孩子扫码骑行的现象。我队一直安排警力以巡逻管控的模式对道路上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我队将加大对未满16周岁驾驶共享单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同时对未成年人驾驶共享单车违法行为以通知其监护人和抄告学校等方式进行教育、约束,并对共享单车管理存在问题较多的共享单车租赁公司进行走访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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