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信件标题: | 咨询市中区计生办电话 | 信件编号: | 3184575 |
|---|---|---|---|
| 信访形式: | 心连心信箱 | 写信时间: | 2026-01-09 |
| 内容分类: | 咨询 | 回复时间: | 2026-01-12 |
| 信件内容: |
咨询市中区计生办电话,需要了解到独生子女的补贴问题,当时咨询了社保局,反映该问题是属于计生办,先生不清楚电话,望市中区计生办回电。
信件回复内容
乐山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调查回复如下:
反映人实则咨询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实施意见》(川卫规〔202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基本条件。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是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已婚农村居民。
(1)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藏区男性、女性为年满55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