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转移

信件信息
信件标题: 驾照转移 信件编号: L2136740
信访形式: 心连心信箱 写信时间: 2018-05-24
内容分类: 咨询 回复时间: 2018-06-14
信件内容:

       本人与2017年6月20日在湖南省衡阳市取得驾照,想把驾照转移回原籍四川省乐山市,请问需要什么证明材料和办理手续。

信件回复内容

乐山市公安局回复: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所需提供材料:1.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2.驾驶证原件;3.三张一寸白底彩照。联系电话:0833-24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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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乐山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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