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舟坝镇老新街危房未拆除及禁渔期捕鱼问题

信件信息
信件标题: 沐川县舟坝镇老新街危房未拆除及禁渔期捕鱼问题 信件编号: L3541035
信访形式: 心连心信箱 写信时间: 2018-05-31
内容分类: 投诉 回复时间: 2018-06-08
信件内容:

         孙先生反映沐川县舟坝镇老新街危房未拆除及禁渔期捕鱼问题:

        1.沐川县舟坝镇老新街上有废弃的学校,政府的公租房住户搬走后,完全是危房,但是现在房子还没有拆除,安全隐患大。

        2.现在禁渔期,但是还是有很多人到舟坝库区去网鱼。望帮助!


信件回复内容

舟坝镇人民政府回复:

        一、关于废弃学校建筑未拆除问题
投诉人孙先生所述废弃学校建于1989年,于2006年学校合并后弃用,由沐川县教科局负责管理。经核查,该学校的建筑物地基稳定,墙体无较大裂缝,且目前无人在此生产生活,故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我镇已就此与县教科局取得联系,该单位将尽快按照程序启动废弃建筑拆除。
        二、关于舟坝镇政府破旧公房未拆除问题
该处房屋为舟坝镇政府所有之公房,2005年舟坝库区建成后被废弃,由花山湾社区负责管理。该处房屋属于危旧房,存在安全隐患,我镇已经将该处房屋列入危险房屋进行监管,责令花山湾社区设立警示标志。下一步,我镇将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计划在该处实施安置点建设项目以消除安全隐患。
        三、关于禁渔期舟坝库区存在网鱼现象问题
经与县农业局渔政执法大队了解,自今年3月进入禁渔期以来,除因安全管理规定,不能进行夜间渔政巡查外,县农业局驻我镇的渔政管理人员坚持日间渔政巡查,对非法捕捞不法行为进行劝告和处罚,截止目前,已经开展渔政巡查105次,已经劝离非法捕捞34起,收缴渔杆100多根、地笼子120副,查处电鱼一起,罚款现金5000元。有效震慑了非法捕捞行为。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渔规定,同时,积极与渔政执法部门对接,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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