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市民政复〔2018〕10 号
乐山市民政局
关于同意注销乐山市嘉州自考助读学校的批复
乐山市嘉州自考助读学校:
你单位报来申请注销乐山市嘉州自考助读学校的各项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意注销登记。
此复
乐山市民政局
2018年4月19日
| 2018-04-18 16:54 来源: 乐山市民政局 |
乐市民政复〔2018〕10 号
乐山市民政局
关于同意注销乐山市嘉州自考助读学校的批复
乐山市嘉州自考助读学校:
你单位报来申请注销乐山市嘉州自考助读学校的各项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意注销登记。
此复
乐山市民政局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