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民政局关于同意乐山市汉服文化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2020-04-29 09:22 来源: 乐山市人民政府
 

乐山市民政局

关于同意乐山市汉服文化协会成立登记

的批复

 

乐市民政复〔20207

 

张静羽、余洁、陈志军:

你们关于成立“乐山市汉服文化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准予成立登记,业务主管单位为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协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应于每年531日前到我局接受年度检查;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有关部门和同级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协会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此复。

 

 

 乐山市民政局

  20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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