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民政局
关于同意注销乐山市海棠职业学校的批复
乐市民政复〔2018〕3号
乐山市海棠职业学校:
你单位报来申请注销乐山市海棠职业学校的各项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意注销登记。
此复
乐山市民政局
2018年2月11日
| 2018-02-12 11:43 来源: 市民政局 |
乐山市民政局
关于同意注销乐山市海棠职业学校的批复
乐市民政复〔2018〕3号
乐山市海棠职业学校:
你单位报来申请注销乐山市海棠职业学校的各项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意注销登记。
此复
乐山市民政局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