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市民政复〔2018〕25号
乐山市民政局
关于同意乐山市美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成立登记的批复
吴昭均、刘胜武、邓家喜:
你们申请“乐山市美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登记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按照《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准予成立登记。业务主管部门为乐山市民政局。中心成立后,应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
此复。
乐山市民政局
2018年7月30日
抄送: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公安局、人行乐山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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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