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乐山市瑜伽运动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2018-05-18 14:40 来源: 乐山市民政局

 乐市民政复〔201815

 

乐山市民政局

关于同意乐山市瑜伽运动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杨茜、鲁蔚、徐利、余瑶:

你们关于成立“乐山市瑜伽运动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准予成立登记。协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应于每年531日前到我局接受年度检查;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有关部门和同级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学会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此复。

 

 

 

乐山市民政局

  2018517

 

 

 

 

 

 

 

 

 

 

 

 

 

 

抄送:市旅体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人行乐山市中心支行。

乐山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5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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