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民政局
关于同意注销乐山市电力教育培训学校
的批复
乐山市电力教育培训学校:
你单位报来申请注销乐山市电力教育培训学校的各项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意注销登记。自批文下发之日,《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银行账户全部作废。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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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民政局
2019年7月9日
| 2019-08-01 15:07 来源: 社会组织 |
乐山市民政局
关于同意注销乐山市电力教育培训学校
的批复
乐山市电力教育培训学校:
你单位报来申请注销乐山市电力教育培训学校的各项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意注销登记。自批文下发之日,《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银行账户全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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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民政局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