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4年8月28日在乐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乐山市财政局局长 广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3年全市及市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监督支持和全市人民共同努力下,全市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财政运行情况良好。
(一)全市财政决算情况。
1.公共财政收支决算及其平衡情况。
2013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751097万元,占预算769321万元的97.63%,增长6.68%。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支出完成1936946万元,占变动预算2035832万元的95.14%,增长14.80%。
平衡情况是:2013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为2103984万元;减去当年实际支出、上解省支出等,年终滚存结余100584万元。扣除按政策规定应结转到2014年继续安排使用的结转项目结余资金98886万元后,全市累计净结余1698万元。
2.基金收支决算及其平衡情况。
2013年,全市基金收入完成765957万元,加上级补助基金收入、上年结余等,基金收入总计为877645万元。全市当年基金支出805036万元,调出资金4572万元,上解上级924万元,按规定应结转到2014年使用的基金结余为67113万元。
(二)市级财政决算情况。
1.公共财政收支决算、重点支出安排使用及平衡情况。
市级公共财政收入决算情况:市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215850万元。2013年市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18837万元,为预算的101.38%,增长5.38%。
市级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情况:市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市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265750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动用超收以及上年结转项目结余等,市级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484805万元。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415210万元,占变动预算的85.64%,较上年增长20.47%。
市级重点支出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教育支出完成42624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5.98%;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978万元,占变动预算的1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38988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0.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0779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8.27%;医疗卫生支出完成11554万元,占变动预算的81.79%;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7368万元,占变动预算的65.02%。部分科目执行进度较低,主要原因是由于2013年年底,中央、省财政专项拨款补助追加大,以及2013年部分非税收入安排项目当年无法执行,故结转至2014年。总体来说,全年市级收支预算执行较好。
市级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市级当年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区县上解收入、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为1058821万元;减去当年支出、补助区县支出等,年终滚存结余69599万元,扣除按政策规定应结转到2014年继续安排使用的结转项目结余资金69595万元,市级财政累计净结余4万元。
2.市级公共财政超收收入安排和使用情况。
2013年,市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实现超收2987万元,用于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园建设。
3.上级公共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和对下级转移支付情况。
2013年,市级收到上级公共财政补助资金684832万元(不含扩权县),对区县转移支付补助538615万元,余下补助市级146217万元,补助市级部分全部按规定安排使用。
市级财力安排补助区县情况:2013年,市级充分发挥“市带县”功能,努力提高县级财力保障水平,市级财力共计安排补助区县40543万元。其中:市对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2418万元,市对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8125万元,项目主要涉及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林水、节能环保等方面。
4.公共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2013年,市级按照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全额动用上年公共财政结转结余资金83482万元,并按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
5.部门预算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013年,提交市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市级62个部门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基本支出按正常进度执行,项目支出按收入及项目进度拨付,财政支出较好地保证了单位的需要。其中:基本支出完成95421万元,为预算的99.75%;项目支出完成311681万元,为预算的99.67%。
6.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及其平衡情况。
2013年,市级基金收入完成35150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基金收入总计为408965万元。市级当年基金支出347598万元,减去补助区县支出等,按规定应结转到2014年使用的基金结余为32616万元。
7.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
2013年,市级当年土地出让收入完成31503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919万元,上年结余5105万元,收入合计324057万元;减去当年安排支出316701万元(含补助区县支出7511万元)后,结余7356万元。
8.市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3年,市级政府性债务余额1246824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增加489138万元。市级债务增加主要原因是:2013年新增BT建设债务383720万元(青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BT回购294420万元、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BT回购89300万元)、增加信托贷款43000万元,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银行贷款、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等。2013年,市级偿债准备金余额为3980万元。
2013年,乐山高新技术开发区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9020万元,较上年增长0.18%;公共财政支出完成13058万元,较上年下降1.72%;当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减去公共财政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以及结转下年等支出后,高新区财政当年赤字21万元,累计收支平衡。基金收入完成15979万元,较上年下降49.69%;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035万元,较上年下降46.81%;当年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减去基金支出后,按规定应结转到2014年使用的结转项目资金14万元。
以上全市和市级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二、2014年全市和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国务院规定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实行预算管理,债券转贷收支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并报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一)关于我市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1.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基本情况。
省下达我市(含扩权县)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66200万元。其中,省财政厅分配到市级额度34350万元、非扩权县额度13650万元、扩权县额度18200万元。
2.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按照中央要求,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公路、铁路、机场、航运、市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市级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用于市级保障性住房建设20000万元,成贵铁路建设4262万元,绕城高速公路建设10088万元。
3.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还本付息情况。
按照“谁用款、谁负担”的原则,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本息由市、县政府分别负责筹集安排偿还。市级使用转贷资金,本息由今后年度市级土地出让收入偿还。
(二)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1.全市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新增2014年全市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6200万元,调增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支出预算66200万元。按此调整后,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由年初汇总全市人代会预算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1419288万元相应调整为1485488万元。
2.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新增2014年市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8000万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3650万元,调增2014年市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34350万元。按此调整后,2014年市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由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通过的294810万元相应调整为329160万元。
以上全市和市级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
三、2014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紧紧围绕“项目落地年”工作主题,积极贯彻落实市人大六届五次会议精神,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强化收支预算执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财政综合绩效管理,财政运行基本平稳。
(一)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变动及预算执行情况。
已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823344万元,1至6月未发生变动。1至6月,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450815万元,占预算的54.75%,同口径增长3.52%。其中:税收收入281026万元,同口径增长4.91%;非税收入169789万元,增长1.30%。
已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全市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419288万元(含上级财政预通知补助)。执行过程中,上级财政增加补助、动用上年结转结余等,共计增加支出预算388727万元,全市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1808015万元。1至6月,全市公共财政支出完成915486万元,占变动预算的50.63%,增长22.97%。
已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全市财政基金收入预算为650296万元,1至6月未发生变动。1至6月,全市财政基金收入完成339388万元,为预算的52.19%,下降3.88%。
已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全市财政基金支出预算654036万元。执行过程中,上级财政增加补助、动用超收收入、动用上年结转结余等,共计增加支出预算103633万元,全市财政基金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757669万元。全市财政基金支出完成363397万元,为变动预算的47.96%,下降4.52%。
(二)市级财政收支预算变动及预算执行情况。
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市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239630万元,1至6月未发生变动。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市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294810万元,执行过程中,上级财政增加市级专款补助、动用上年结转、扣减补助区县支出、增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等,品迭后共计增加市级支出预算189282万元,市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484092万元。以上预算变动方案,已按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1至6月,市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32776万元,占预算的55.41%,同口径增长15.13%。其中:税收收入80351万元,占预算的49.26%,同口径增长9.60%;非税收入52425万元,占预算的68.53%,增长24.76%。市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196262万元,占变动预算的40.54%,增长19.73%。
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市级财政基金收入预算227701万元,1至6月未发生变动。1至6月,市级财政基金收入完成123479万元,占预算的54.23%,下降6.18%。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市级财政基金支出预算231137万元,执行过程中,上级财政增加市级补助、动用上年结转、扣减补助区县支出,品迭后共计增加支出预算28647万元,市级财政基金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259784万元。以上预算变动方案,已按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1至6月,市级财政基金支出完成104153万元,占变动预算的40.09%,下降18.95%。
2014年1至6月,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03002万元,下降13.62%;国有土地支出93362万元,下降21.77%。
四、2014年上半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上半年,受市场需求增长乏力、工业经济运行放缓、经济结构性因素等影响,财政收入持续低位增长、支出有增无减,财政运行风险不断加大。面对严峻形势,全市财税干部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财政综合绩效管理为核心,综合运用多种调控手段,狠抓增收节支,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确保了全市财政平稳运行。
(一)强化收支预算管理,保证财政平稳运行。
全力以赴抓收入。加大目标督查力度,逐月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财税联席会议制度,按月专项督查通报。健全收入分析体系,开展全市财源建设及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情况调研;完善房地产建筑业、电力生产和供应业、盐磷化工、冶金建材等重点税源、支柱产业经济税源分析体系。发挥乐山市经济社会综合信息平台作用,查补药品零售行业税款及滞纳金200多万元。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将市精神病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和市人民医院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增加专户资金2538万元。强化保值增值,完成国资收益3893万元,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5775万元。上半年财政收入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强化绩效保支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加快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均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强调预算刚性约束控制追加。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确保只减不增,出台市级党政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经费支出。强化支出绩效评价,市级评价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79%;增加整改落实阶段,试点推行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严格压缩结转结余规模,市级完成省下达2013年公共财政结转结余压缩目标任务,较上年压减13883万元、压缩16.63%。加强往来资金清理,市级核销回收31375万元,减少资金占用缓解周转压力。
(二)集中财力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在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的基础上,突出办好“20件民生实事”。全市民生支出占比64.76%,教科文卫体支出占比30.37%。全市十项民生工程累计投入资金291133万元,占年初计划的69.95%。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积极落实“一村一幼”、“三儿”资助等政策,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实施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实现义务教育全免费;新实施免除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学费政策,惠及8324名贫困高中生。持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民族地区城乡“三无”人员、“五保”对象和孤儿集中供养全覆盖,增加市级就业专项资金预算至1200万元。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至320元/人,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至35元/人;探索改进老干部医疗费支出管理,实施离休干部医疗费预拨制度,提高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医疗待遇;新增实施婚前免费体检、重度残疾人护理资助等政策;继续支持实施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加大食品药品监管支持力度。同时,积极落实文化、体育、科技、成品油价格补贴、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政策。积极整合财政资金,认真解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促进区域经济稳步发展。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实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7900万元,兑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双千双百培育工程等政策,支持工业经济调整转型;落实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000万元,大力推进金融机构服务和产品创新,促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整合资金205万元,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建立和完善工业节能激励机制;落实环保资金4027.70万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大交通”和“大城市”建设,提出全年全市交通投资1000000万元的资金筹集计划,重点城市基础设施投资527000万元的资金筹集计划。推进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由1000万元增至2000万元;做好首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资金筹备工作。积极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市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225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0%,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发展茶叶、林竹等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实施小凉山综合扶贫、新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建立农险经办保险机构准入退出长效机制。积极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改造中低产田1.82万亩,小流域治理0.88万亩,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18个。
(四)以财政综合绩效管理为抓手,全面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继续做好“营改增”试点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改革完善市县分税制财政体制工作,明确高新区代管乡镇后有关财政体制和工作事项,积极落实出口退税分担机制政策。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分担机制,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和细化公开内容。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同步编制市级年度财政预算与债务收支计划、重点建设项目资金计划,转贷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66200万元,争取到位中央、省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化债补助资金21800万元。夯实财政基础管理,全面启用市级单位财务核算集中管理系统,基本建成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系统,启动乐山市政府采购电子化协议供货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市级宗地核算账务体系,规范市级财政票据申领管理,启动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试点。提高市级项目投资评审与政府采购效率,分别审减(节约)资金15500万元、1512万元,审减(节约)率分别达11.34%、12.24%。
总体上讲,上半年全市财政运行较为平稳,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税收增长乏力,传统行业增收困难,部分重点企业、支柱产业、纳税大户等出现严重减收。二是收入质量两极分化,部分区县收入严重倒挂,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比重非常高。三是财政暂付款不断增大,财政运行风险激增。上半年全市暂付款规模累计达609776万元,超出年末控制数188234万元,其中:市级暂付款累计168119万元,超出年末控制数59798万元。同时,为确保区县财政平稳运行,市级还超调区县资金23173万元。
四是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大,债务规模大,市级尤为突出;债务率超出警戒线,举债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偿债资金落实困难。
下半年,全市财政工作将紧紧围绕“项目落地年”主题,继续狠抓增收节支,以财政综合绩效管理为中心,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一是全力以赴抓收入。扎实抓好财源建设,充分发挥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和经济综合信息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财政、税务、国土、住建等收入征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掌握收入动态,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全力挖掘增收潜力,严格收入入库管理。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对国有资源和国有资本的清查力度,深入挖掘非税收入潜力。二是进一步强化支出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均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开展预算执行中期评估,调整或取消前期执行不好或年度无法执行的项目预算,用于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推动支出结构实现动态优化。三是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清理控制暂付款和暂存款,财政暂付款在上年基础上压缩30%以上,财政暂存款每年在上年基础上只减不增。严格执行《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切实把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摆在突出位置,一律不得无预算、超预算使用国库资金,不得动用国库资金垫付和外借安排基建投资、招商引资和生产建设等项目。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到期债务偿还工作;规范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坚决制止各种违规举债担保行为;做好债务抵(质)押地块确认落实工作;探索减少融资资金占用费利息支出措施。五是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补充长效机制,多渠道筹集担保基金,放大基金贷款规模,并及时清理回收资金。六是建立健全财政管理制度体系。探索拟定创新社会综合治理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市级接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完善《市级产业园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市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