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民族、宗教、文物、林业、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旅游、交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2、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3、协助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总体规划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初审并按程序上报。
4、制定乐山大佛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内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登记、保护和管理工作,培育壮大旅游文化产业。
5、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规范设立风景名胜区标志、安全警示等标牌,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6、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防机制和应急预案,负责风景区的交通、环境卫生、治安、服务业管理和游览者安全等工作。
7、按照规划组织和扶助风景名胜区居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和服务事业,制止和限制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事业。
8、负责出售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取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组织并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经营项目的招标和签约工作,监督进行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经营,指导经营企业做好职工培训管理工作。
9、做好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旅游调查统计工作,及时发布旅游相关信息,维护景区正常旅游秩序。
10、依法负责景区范围内民族、宗教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11、依法对景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从严抓实党建主责,景区发展方向更准、步履更稳。
始终把党的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聚焦主责抓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呈现新气象。一是激活“细胞核”。扎实抓基层、打基础,通过调整设置“小支部”14个,实现基层党组织设置与部门设置基本一致,让党建更好地融入日常工作,切实发挥引领作用。二是打通“关节点”。以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为抓手,针对景区在推进“文旅融合、扩容提质、景城一体、全域旅游”各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收集高质量意见建议116条,形成高水平调研文章24篇,有力地指导和促进景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三是锤炼“脊梁骨”。开展内设机构调整,共减少股(站)13个、股(站)长18个,实现精简高效。优化人员配置,选拔22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股级岗位,增强队伍活力。跟踪问效班子运行,着力在建好建强干部队伍上进行有益探索。四是把牢“纪律关”。举一反三抓好市纪委函询、市审计局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抓住关键跟踪监督景区重点项目建设,外聘特邀监督员、神秘访客为景区“挑刺找茬”,内外结合、多点发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五是念好 “帮扶经”。投入45万元,推进与市中区村组(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帮助结对共建村组(社区)完善设施、改善环境,持续打造“景地携手、党建互联”的大帮扶平台。选派5名专职干部到对口帮扶村开展驻村帮扶,输血造血并举,助力帮扶村脱贫攻坚。今年投入80万元完成峨边黑竹沟镇西河村旅游服务站主体建设,支持帮扶村43.36万元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和产业发展。
2、攻坚克难抓实扩容提质,景区发展速度更快、质量更高
始终把扩容提质作为景区发展第一要务,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上台阶”的扩容提质工作思路,结合市中区、大佛景区《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核心区”五年行动计划》,以项目建设为关键抓手,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强力推进景区扩容提质,全年共完成项目建设6个、投资8.1亿元。一是做精蓝图。坚持规划先行,完成景区总体规划修编并通过省住建厅批准,完成南游客中心、东坡楼、沫若堂、碑林、花湖湾等项目策划方案编制。二是做优品质。以实施“立体礼佛”计划为统领,不断丰富和提升“晚上祈佛”的内容和品质,今年旅博会前完成“夜游三江”一期提升工程,再增大佛本体亮化演艺新爆点,“夜游三江”项目市场吸引力得到明显提升。同时,针对旅游六要素中“住”这一景区最大短板,全力推进精品特色酒店建设,先后完成山水S酒店、三江悦酒店、千里走单骑精品民宿、“一笑新”休闲度假酒店、“约卡吧”自驾车营地等5家精品特色酒店建设投运。三是做佳环境。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成猫猫冲至大石桥道路建设项目工程量的70%,老乐五路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工程量的45%,启动芭蕉林旅游码头建设。持续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共完成13家企业、1494户5071人的征拆工作,景区环境日新月异。
3、持续加力抓实遗产保护,景区发展根基更牢、后劲更足
一是推进规划编制“全覆盖+多层次”。《乐山大佛·灵宝塔文物保护规划》获国家文物局批复并报省文物局核准,《乐山大佛世界遗产保护管理规划》《麻浩崖墓文物保护规划》《离堆(含乌尤寺古建筑群)文物保护规划》完成编制进入报批阶段,《柿子湾崖墓保护规划》启动编制并完成初稿,现规划编制已基本覆盖景区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二是推进文保项目“系统化+科学化”。根据计划安排,全年完成乐山大佛左侧(天洞-麻洞)危岩治理工程,并启动实施乐山大佛胸腹部开裂残损区域抢救性保护前期研究及勘测项目,现已完成大佛本体头部检测和日常维护工作。三是推进保护工作“专业化+数字化”。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聘请黄克忠、马家郁等国内知名石窟文物保护专家组建专家团队为景区遗产保护把脉问诊。同时,大力提升乐山大佛世界遗产监测预警平台大数据智能化收集和综合分析水平,为遗产地的规范管理和有效保护提供有力支撑。四是推进文物利用“生活化+形象化”。深挖大佛文化内涵,持续打造“大佛印象”文创品牌,全年新推出6大类50种生活类产品,并在2018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中取得1金1银的优异成绩。
4、多极发力抓实企业培育,景区发展助力更强、动力更足
始终把发展壮大大佛旅投集团作为促进景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能,指导集团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激发企业自身能动性和创造力,成为景区发展动能转换“主角”,与景区共赢共享发展成果。一是倾力育企业。完成嘉定坊、花湖湾、商业银行股权等资产的注入工作,授予“夜游三江”水上特许经营权。二是着力扶产业。大力扶持智旅产业发展,委托开展景区门票网上销售和游船票销售业务,并给予专项补贴。大力扶持水上旅游产业发展,支持集团依法整体收购景区19艘快艇,并牵头有序推进水上资源整合工作,帮助尽快形成主营业务。全年,集团完成营业收入5033万元、同比增长138%。三是竭力推合作。积极推进集团与中青旅、中信国安、中建材等知名企业的对接合作,帮助集团借智借力、更好更快地推进景区文旅项目建设和产业打造。与中青旅的首个合作项目—嘉定坊新街区已于第五届旅博会期间精彩亮相,花湖湾“大佛文化研究中心”项目完成合作协议签订。四是全力促共赢。充分发挥集团公司作为景区“投、融、建、管、营”的主体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助力景区扩容提质项目建设,奠定企业稳定可持续发展基础。全年实施“挂图作战”项目9个、景区扩容提质项目12个,完成投资11.69亿元、融资6.04亿元,实现了集团与景区发展的“共赢共享”。
二、机构设置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职能局8个,执法部门3个,片区管理机构2个。纪检监察和直属机关党委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675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92.82万元,增长5.49%。主要变动原因是我委本年度建设项目增加,如:“夜游三江”提升工程,乐山大佛左侧(天洞-麻洞)危岩治理工程,乐山大佛胸腹部开裂残损区域抢救性保护前期研究及勘测项目等。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6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54万元,占10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243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占0.008%;项目支出22429.68万元,占99.9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75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92.82万元,增长5.49%。主要变动原因是我委项目建设增加较多,如:“夜游三江”提升工程,乐山大佛左侧(天洞-麻洞)危岩治理工程,乐山大佛胸腹部开裂残损区域抢救性保护前期研究及勘测项目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31.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899.7万元,下降11.45%。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4322.5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31.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349.55万元,占90.72%;节能环保支出(类)165万元,占0.74%;交通运输支出(类)18.93万元,占0.0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50万元,占0.22%;债务付息支出(类)1848万元,占8.2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2431.48万元,完成预算83.84%。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 支出决算为20241.8万元,完成预算99.4%。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107.75万元,完成预算89.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部分项目经费结转至下年。
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 支出决算为410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完工建设项目经费结转至下年。
5.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18.9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35.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旅游发展与会展专项资金部分项目经费结转至下年。
7.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76.9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付息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71.0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万元,全部为2017年优秀公务员与三等功奖励奖金。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8.18万元,完成预算43.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项目正在报批,当年未完成采购,项目经费40.2万结转至下年,另外,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按照中央厉行节约要求,降低运行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3.25万元,占22.7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万元,占5.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63万元,占71.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3.25万元,完成预算66.25%。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次,出国(境)5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3.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今年因招商、宣传等需要分别到泰国、中国台湾、德国等地开展活动。
开支内容包括:参加乐山市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局组织的赴泰国招商展览团组;参加乐山市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局组织的赴波兰、捷克、德国执行交流访问任务的团组;参加高雄市旅行商业同业会邀请的赴台湾进行文创产品考察交流的团组。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万元,完成预算5.9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54万元,下降14.06%。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大幅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63万元,完成预算69.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3.54万元,下降7.84%。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厉行节约。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4批次,290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1.6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旅博会相关接待0.67万元,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等相关单位接待费2.13万元,《百家讲坛》栏目组接待费1.4万元等。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13万元,外事接待66批次,1597人,共计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嘉定坊之夜”活动外宾1.39万元,接待台湾高雄同业公会、高雄海峡两岸交流协会1.74万元,接待泰国、刚果(布)贵宾、日本东京放送电视台、尼泊尔国家旅游局等外宾4.92万元等。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63万元,主要用于旅博会相关接待0.67万元,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等相关单位接待费2.13万元,接待各相关单位讲解服务费6.88万元,媒体接待费2万元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23996万元,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规范,财政支出既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提升了乐山大佛“智慧景区”建设和门票销售水平,厕所维修改造工程提升了厕所环境、景区北门栈桥改造等项目改善了景区基础设施、提高了游客的旅游体验度。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管委会对大佛旅投的专项补助”和“景区文物保护、维修、旅游设施改造等经费”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管委会对大佛旅投的专项补助综述。本项目2018年预算数2203万元,执行数220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销售经费补贴,提升了乐山大佛“智慧景区”建设和门票销售水平,切实增强了大佛旅投集团投融资能力,推进了大佛景区扩容提质重点项目建设进程。具体表现在:1.全面完成了“大佛景区互联网门票销售提升工作”,解决了电子票(身份证)快速入园,自助机取票,游江票、儿童票、老人票上网销售等一系列问题;推进“大佛景区全员实名制系统建设”,解决线上线下实名制购票、刷脸入园等问题,建设全国一流智慧景区。2.该补贴经费用于乐山大佛景区猫猫冲至大石桥(S104线复线)道路项目贷款资本金,顺利落实贷款1.4亿元。发现的问题:乐山大佛景区智慧水平还有待提升,互联网门票销售数量还需进一步增加,比起其他5A景区门票网购率较低。游客购票满意度不够高,还存在个别游客在退票等方面的投诉情况。目前景区“挂图作战项目”和扩容提质项目较多,投融资能力较弱。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抓住节假日客流量加强与OTA地推合作,加强网络购票引导与地推服务,有力增加乐山大佛景区网订数量,提高网购率。预计2019年9月20日即将试运行乐山大佛景区全网预约系统,将迎来大佛智慧景区的改革;在景区网购率提高的情况下,加大对大佛旅投的补贴力度,进一步增强了大佛旅投集团投融资能力,推进了大佛景区扩容提质重点项目建设。

2、景区文物保护、维修、旅游设施改造等经费综述。本项目2018年预算数6350万元,执行数2236.5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完成预算的35.22%(其中:预算数中4100万元为2018年度超收收入,安排用于2019年工程项目支出,扣除4100万元之后实际完成预算数99.4%)。今年主要完成主要项目9个,主要包括景区厕所维修改造(部分厕所)、凌云山消防管网给水工程、景区北门栈桥改造项目、凌云路至麻浩崖墓道路及停车场改造、危岩治理工程(2018年实际发生危岩)、污水管网项目、路灯改造工程、花湖湾1.2.4号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大佛景区低压线路升级改造工程等工程。目前均已按时全面完工,并通过相关竣工验收正常投入使用。所有项目按照流程建设完成,目前为止没有发现问题,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各项目更好的完成。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8.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3.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97.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7.1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乐山市大佛胸腹部开裂残损区域抢救性保护前期研究及勘察设计、乐山大佛景区八仙洞片区污水整治工程二期采购项目、乐山大佛麻浩河绿化美化工程一期游客中心景观楼等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7.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0.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23%。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3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车、巡逻车、洒水车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指反映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指反映除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自然生态保护区、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以外的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指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机关服务、旅游宣传、旅游行业业务管理以外其他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4.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指反映地方政府用于归还一般债券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15.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付息支出(项):指反映地方政府用于归还其他一般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8年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职能局8个,执法部门3个,片区管理机构2个。纪检监察和直属机关党委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二)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民族、宗教、文物、林业、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旅游、交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2、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3、协助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总体规划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初审并按程序上报。
4、制定乐山大佛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内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登记、保护和管理工作,培育壮大旅游文化产业。
5、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规范设立风景名胜区标志、安全警示等标牌,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6、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防机制和应急预案,负责风景区的交通、环境卫生、治安、服务业管理和游览者安全等工作。
7、按照规划组织和扶助风景名胜区居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和服务事业,制止和限制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事业。
8、负责出售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取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组织并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经营项目的招标和签约工作,监督进行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经营,指导经营企业做好职工培训管理工作。
9、做好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旅游调查统计工作,及时发布旅游相关信息,维护景区正常旅游秩序。
10、依法负责景区范围内民族、宗教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11、依法对景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在编人员205人,合同制人员240人,退休人员203人,非全日制用工人员26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收入总额为26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5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4322.5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支出22431.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7989.83万元,对基层单位补助支出6105.48万元,上缴税金937.97万元,旅游发展及会展专项资金950万元,景区文物保护、维修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经费2306.44万元,银行贷款付息1848万元,景区环境整治经费2055.19万元,三公经费58.18万元,设备购置支出180.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市级部门预算及决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预算基础信息的更新、项目库报送;准确编制预算,及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绩效目标填报完整合理;并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批准预算执行。
(二)执行管理情况
1、按规定及时分配省级财力专项预算。
2、按上级要求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加强执行力度,确保资金安全。
3、按上级要求做好中期评估工作,科学准确预测非税收入全年完成情况,做好已编制预算项目执行评估,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调整和中止不再执行项目,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推动支出结构实现动态优化。
4、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节约观念,从严进行审核安排,大力压缩日常工作经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引导和规范全委工作人员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倡导网络办公,促进办公低碳化,充分利用现在网络技术,通过OA等方式进行文件处理及传送文件资料,尽量减少文件印发。注重日常节俭,养成节约习惯,做到“人走灯灭”,下班及时关闭电脑、复印机等用电设备。
5、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管理。强化公车管理,建立建全公车管理制度,公车使用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严把车辆使用、车辆维修及车燃费等审批环节,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彻底杜绝公车私用现象;严格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关于规范和改进全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接待经费管理,严格控制接待经费支出。实行接待规范化管理,接待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把关,严格按程序和接待标准执行,严格掌握接待范围和控制高档消费。对一般公务接待坚持机关食堂就餐,对重大公务接待实行定点消费制,确保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不超过压缩后的经费预算规模;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因公出国(境)审批制度。全年“三公经费”支出58.18万元。
(三)结果应用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按规定做好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2018年及时归还政府债券利息支出1448万元。
2、非税收入执行。按规定标准和征收方式执行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将收入上缴财政,2018年上缴金额为 35418.18万元。
3、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均通过乐山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组织实施,与政府采购预算一致。
4、资产管理。按规定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将国有资产纳入系统;全面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及时上报国有资产,并保证了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5、内控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财务核算和开展会计工作的重要保障。为健全内控管理制度,2018年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等管理制度,制定财务职责,制定了厉行节约制度,管理制度依照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制定的,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相关管理制度得到认真执行。
6、信息公开。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7、绩效评价。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树立以绩效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理念,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以财政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内容进行评价考核,对编制绩效预算的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评价,认真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8、依法接受财政监督。财政监督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完成自查自纠,包括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专项经费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等的监督;同时明确了财务监督机制,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内部和外部监督制度相结合,依法接受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合以上各项指标,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 2018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良好。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二)存在问题
1、发展任务重,资金缺口大。为迎接国家五A级景区复检,必须做好“扩容提质”、“景城一体”、“全域旅游”三篇文章。景区承担的“扩容提质”挂图作战项目共8个总投资约50亿元,加上景区门票价格下降、承担政府统筹支出等因素影响,仅靠景区自身资源难以平衡项目投入。
2、债务余额较大,偿债能力不足。景区目前债务余额为3.97亿元,资产负债率较高,特别是2020年需还本付息11438万元、2022年11344万元、2024年9520万元,这几年当年还债数额接近支出预算的50%,运转将十分困难。
(三)改进建议。
增收节支,开源节流,盘活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拨款,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多渠道匹配相关资源支持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统筹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借新还旧”缓解偿债压力。
附件2
2018年管委会对大佛旅投的专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对象为2018年管委会对大佛旅投的专项补助项目支出。
(二)评价指标
1.项目完成指标:主要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
2.效益指标:主要包括经营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等。
3.满意度指标:主要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三)评价方法
主要是采用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的对比,对2018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具体为项目小组根据大佛旅投提供的各项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实地观察,了解专项补助经费支出实际情况,并与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绩效目标全部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该项目支出具有必要性,通过销售经费补贴,提升乐山大佛“智慧景区”建设和门票销售水平,切实增强大佛旅投集团投融资能力,推进了大佛景区扩容提质重点项目建设进程,打造一流景区。
该项目支出具有可行性,通过了相关内部决策程序,签订了销售补助协议,并且在协议里面约定了资金用途,及所要达到的绩效目标等;绩效目标指标设置合理,符合现实情况。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科学合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智慧景区”建设和景区项目建设。实现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3、项目绩效
(1)项目完成指标:大佛景区互联网门票全年销售数量预期指标值25万张,实际完成30万张;大佛景区门票网购率预期指标值40%,实际完成50%;资金支付进度按协议约定支付;网上门票销售收入补贴15%,游船票销售收入补贴在扣除支付船主船费及营销营运成本后比例为20%。
(2)效益指标:景区门票销售量有所增加;景区智慧水平和景区服务质量有所提高;景区影响力有所提高;完成全员实名制系统建设,减少门票印数数量;国有企业投融资能力进一步增强;景区扩容提质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
(3)满意度指标:游客购票满意度有所提高。
三、存在主要问题
1.乐山大佛景区智慧水平还有待提升。互联网门票销售数量还需进一步增加,比起其他5A景区门票网购率较低。
2.游客购票满意度不够高,还存在个别游客在退票等方面的投诉情况。
四、相关措施建议
1. 抓住节假日客流量加强与OTA地推合作,加强网络购票引导与地推服务,有力增加乐山大佛景区网订数量,提高网购率。预计2019年9月20日即将试运行乐山大佛景区全网预约系统,将迎来大佛智慧景区的改革。
2.提高员工的业务素养,提高服务态度,热情为游客解决购票、退票等问题。
2018年景区文物保护、维修、旅游设施改造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2018年,景区共完成凌云山消防管网给水工程、景区厕所维修改造(部分厕所)、景区北门栈桥改造项目、凌云路至麻浩崖墓道路及停车场改造、危岩治理工程(2018年实际发生危岩)、污水管网项目、路灯改造工程、花湖湾1.2.4号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大佛景区低压线路升级改造工程等工程完全竣工投入使用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按时正常投入使用。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的同时,要抓好旅游服务业质量,景区力争2018年按时保质完成景区9个主要项目,并且能正常投入使用。
2、项目管理
所有资金为财政资金,年初已纳入财政预算,待项目竣工验收完成,财政审计后按施工合同约定方式进行支付,且不得超出年初预算金额10%。
3、项目绩效
2018年,景区共完成凌云山消防管网给水工程、景区厕所维修改造(部分厕所)、景区北门栈桥改造项目、凌云路至麻浩崖墓道路及停车场改造、危岩治理工程(2018年实际发生危岩)、污水管网项目、路灯改造工程、花湖湾1.2.4号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大佛景区低压线路升级改造工程等工程完全竣工投入使用,所有项目均为非盈利项目,未对景区造成环境污染,不破坏景区环境协调性,对景区基础设施有长久改善效果,对景区长期发展有积极作用,游客满意度高。
三、存在主要问题
每年危岩治理工程涉及面广,景区核心景区面积广,游客人流量大,且多为风化红砂岩,植被覆盖,不易发现。我委每月均会邀请207地质队专家进行日常巡查,并出示相应巡查报告。
四、相关措施建议
继续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巡查合作,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和保障,推进各项工程顺利开展。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