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乐山市体育局部门决算
二、收入总表 39
三、支出总表 3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体育工作的方
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发展
中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制改革落实。
2.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 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3.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
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市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4.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
育工作;指导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5.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培育和管理体育市场,
发展体育产业,监督指导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和体育竞赛表演活动;指导全市体育场馆规划建设、维修改造及开发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协调指导全市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6.推进体育文化建设,指导、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
组织开展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7.指导全市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负责
组织、监督全市体育运动中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
8.组织参加和承办市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和体育竞赛。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
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体育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四川体育发展“123456”战略部署,立足乐山体育现状,上下齐心,团结一致,大力实施“1+5”发展计划,紧紧抓住事关全局的大事要事集中用力、深耕细作,坚定不移地向体育强市的目标迈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聚焦大事,省运会筹备工作全面启动
一是高站位谋篇布局。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主任的筹备工作委员会,搭建筹备办公室、场馆建设部、竞赛训练部、新闻宣传部、大型活动部等内设机构,形成举全市之力的筹备工作机制。代市委、市政府拟定《乐山市承办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总体工作方案》《乐山市承办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场馆建设方案》《乐山市参加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备战工作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对省十四运会筹备、场馆建设、备战等工作作出总体安排。以承办省运会为契机,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加强与省体育局汇报力度,与省体育局成功签署《四川省体育局 乐山市人民政府共建体育强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19—2024年)》,成功争取省体育局对乐山体育开展全方位的重点支持。2019年已成功争取场馆建设、活动承办等项目资金3987万元。二是高标准开展练兵备战。咬住双第二(金牌总数64枚、团体总分3018分)的参赛目标,针对拟参加青少年组27项、群众组16项共43个参赛项目,充分整合资源、聚焦力量,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分配任务,布齐基本项目。坚持强化重点(优势)项目、提升一般项目、扶持开设新项目的原则,深入分析,逐项制定备战计划,通过与省共建、以赛代训、加大引才等方式,不断增强业余训练竞争实力。三是高质量推进场馆建设。紧扣比赛项目和承办要求,构建以苏稽奥林匹克中心为主赛场,五通、峨眉等14个分赛场为支撑的“1+14”赛场布局,分解任务、挂图作战,并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强化督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建设进度、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目前,奥林匹克中心项目已完成基坑开挖、回填等工作,正在进行地基与基础施工;市体育中心升级改造正式启动,五人制足球场已基本建成,下步将对体育场、体育馆、游泳场、民族馆进行改造,全面提升环境绿化水平;犍为游泳馆、体育馆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其余场馆建设正有序推进中。
2.聚焦民生,群众体育发展惠及百姓
一是赛事活动丰富多彩。举办假日体育、工间操比赛、重阳节老年体育万人嘉年华、庆重阳“体彩杯”老干部趣味健身活动、健康中国乐山市启动仪式等市级健身活动60余项次。其中,成功举办的2019年乐山国际半程马拉松赛,吸引来自肯尼亚、埃塞俄比亚、意大利等23个国家和地区1.4万余跑者参加比赛,创下参赛人数最多、规模最大记录,全民健身热潮空前高涨。进一步拓宽健身平台,鼓舞动员群众组队参加全国少运会(陀螺)、省第九届老运会、省第一届智运会、首届川籍农民工运动会等赛事10余项次。2019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总人口的33.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全民健身、全民健康融合发展。探索“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加强科学健身理论和方法体系研究,围绕群众常见疾病提出运动建议方案,并依托各类赛事活动、“三下乡”活动等大力推广普及,不断强化群众科学健身意识。加大骨干培训力度,全年举办(承办)省第二期“运动健身促进非医疗健康干预”技术人员培训班、省国民体质监测骨干技术人员培训班、省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等各级各类培训班10期,培训骨干1000余人,为我市全民健身活动的科学开展和普及提供人员保障。深入开展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活动,为4000多名群众提供免费监测;指导市中区等相关县(市、区)举办2019年四川省《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乐山分站赛,及格率达89%;持续推进体育场馆低开、免开,目前已有6个县(市、区)、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向群众全面开放,惠及群众310万人次。三是体育基础设施日益完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完善群众身边体育设施,满足群众健身需求。2019年整合资金1370万元,用于修建沙湾区、峨边县、马边县全民健身中心和健身步道、购置和安装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器材、建设市中区桂花楼社区健身中心和金口河区、马边县、峨边县彝家新寨体育设施配套建设,目前全市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的乡镇、社区和行政村分别达到100%、100%和85%;会同市发改委,全面做好足球场地建设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分解任务等工作,建成足球场地10个(其中5人制7个、11人制3个),努力打造15分钟健身圈。
3.聚焦金牌,竞技体育实力不断增强
一是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构建高、中、低训练体系,针对田径、游泳、皮划赛艇、体操等27个项目,加强选材组队、训练参赛、集训输送等业余训练指导,培养、储备和输送大批体育后备人才。2019年注册在训人数1400余人,其中101名运动员在省队集训;举办市级裁判员、教练员培训班5期600余人,选派100余人次教练员、裁判员、体校校长、管理人员等参加省级以上培训。二是办好各类赛事活动。分别于7月、11月在韩国全州、中国乐山举办的第十二届中韩青少年体育交流活动(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圆满收官,112名两国运动员在活动中就篮球、羽毛球、乒乓球三项目开展联合训练、正式比赛及才艺展示、文化探访等活动,全面展示乐山城市形象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成果,为增进中韩友谊、促进两国青少年体育运动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第二阶段活动受到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和韩方代表团的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圆满承办2019年省青少年锦标赛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篮球、体操、射箭等5个项目比赛,以及全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四川站)暨四川省第二届幼儿体育活动展示大会幼儿足球展示活动、峨眉武术俱乐部活动,其中幼儿足球项目展示大会被中国体育报宣传报道。举办市第三届幼儿足球联赛、全市中小学生幼儿足球、篮球、武术套路等市级竞赛11项次,比赛期间无1例赛风赛纪、安全事故发生。三是重大赛事再创佳绩。选拔组建5支队伍参加全国二青会5个项目比赛,夺得体校女子冰壶第一、女子五人制足球第四的优异成绩,并有多名乐山籍运动员代表四川参赛夺得金牌;组织46支队伍977名运动员参加省年度青少年体育锦标赛24个项目比赛,取得金牌57枚、银牌65枚、铜牌62枚全省第二位优异成绩。此外,乐山籍运动员谢梦雨获2019年亚锦赛女子自由式摔跤55公斤级冠军;中国女曲队长彭杨等3名乐山籍运动员助中国女曲晋级东京奥运会等。
4.聚焦市场,产业发展提速增效
一是做强峨眉武术产业。加快实施《加快峨眉武术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赛事、体验、研学等文旅新业态,走好融合之路。成功举办第八届世界传统武术锦标赛、海峡两岸峨眉武术文化交流活动等,推出“登峨眉山,行走自己的江湖”旅游路线,峨眉武术国际影响力有效提升。今年10月,我市成功取得第九、十届世界传统武术锦标赛主办权,打破国际武联“一个城市或地区最多举办两届、每个申办城市每次申办只授权一届”两项惯例。二是全力打造精品赛事。依托乐山山水优势,致力于体育+深度融合发展,全面做好“国际性赛事引进”和“本土赛事培育”,成功打造世界传统武术锦标赛、全国竞走锦标赛、乐山国际半程马拉松等精品赛事,为推动我市打造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四川赛事经济双翼城和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驶上快车道增油加速。如,第八届世界传统武术锦标赛,在传统武术比赛的基础上,配套举办武术名家讲坛、体育商品展销、文化旅游考察、冠军汇演等系列活动,使锦标赛集武术、文化、旅游、商贸于一体,共有来自48个国家和地区的5300余名武术好手、媒体人士和游客汇聚乐山争霸武林;2019年全国竞走锦标赛我市首次在5A景区举办,赛道堪称田径类项目“最美赛道”,实现精品体育赛事与旅游景区的互相带动、无缝衔接,拉动直接消费达1000余万元,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的高度认可和广泛赞誉。三是不断推进改革发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体,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突出行政行为规范性、政务服务便利性,梳理完善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一体化办事规范和办理流程,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精简申请材料已达标60%以上。2019年依法授予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475名、二级运动员等级称号61名,按时办结率100%。全面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及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体育场地发展规划、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提供客观依据。体育彩票市场持续快速发展,全市现有电脑型体育彩票销售网点312个,提供就业岗位近千个,预计2019年体彩销售额将达3.2亿元,年度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等指标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
5.聚焦党建,干部队伍建设过硬
一是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迅速调整职能、理顺工作机制,成立机关党委,配齐配强班子,按程序选举直属党委第一届委员会、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指导选举成立基层支部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制定《中共乐山市体育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乐山市体育局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并汇编成册,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二是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理论研讨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科学内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体育强市建设上来。三是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党风廉政年度实施方案,组织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认真查找关键岗位、重要领域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学习《准则》《条例》等党纪法规,强化廉政宣传教育,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
二、机构设置
乐山市体育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乐山市体育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835.27万元。(乐山市体育局2019年2月成立,无上年数)。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680.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5.7万元,占56.1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0.71万元,占41.8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28.81万元,占1.07%;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5.33万元,占0.95%。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81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83万元,占29.47%;项目支出1986.06万元,占70.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65.44万元。(乐山市体育局2019年2月成立,无上年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47%。(乐山市体育局2019年2月成立,无上年数)。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0.6万元,占0.0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92.32万元,占85.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97万元,占8.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6万元,占1.22%;;住房保障支出59.45万元,占3.96%。
(图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05.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447.18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0.42万元,完成预算100%。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数为18.49万元,完成预算100%。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5.32万元,完成预算1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15.08万元,完成预算100%。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
(项):支出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支出决算数为0.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支出决算数为568.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支出决算数为3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93.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3.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27.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1.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6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8.43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抚恤(类)死亡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11.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7.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59.4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0.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5.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4.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3万元,占11.7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82万元,占45.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39万元,占43%。具体情况如下:
(图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3人。开支内容包括:赴韩国全州参加第十二届中韩青少年体育交流活动,开展联合训练、正式比赛及才艺展示、文化探访等活动,全面展示乐山城市形象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成果,为增进中韩友谊、促进两国青少年体育运动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8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竞技体育、举办赛事活动、发展体育产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及其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8.3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0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接待费用。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4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0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体育招商引资,省市体育交流工作、学习业务,举办竞走锦标赛、国际马拉松赛赛等重大节会和赛事接待。
外事接待支出3.3万元,外事接待1批次,300人次,共计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韩青少年体育交流活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259.74万元。均为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8万元。
2019年,乐山市体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2.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3.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68万元。主要用于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采购及马拉松赛事活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乐山市体育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执行了体育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项目实施单位能够按照项目规划组织实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体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四川体育发展“123456”战略部署,立足乐山体育现状,上下齐心,团结一致,紧紧抓住事关全局的大事要事集中用力、深耕细作,坚定不移地向体育强市的宏伟目标迈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59.74万元,执行数为1259.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完善体育基础设施。抢抓我市承办省第十四运会重要战略机遇,系统规划、科学布局全市场馆设施(新建场馆12个、在建场馆8个、改建场馆12个),构建世界级赛事有场馆、专业性比赛有场地、群众性健身有设施的总体格局;做好足球场地建设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分解任务等工作,全面推进足球场地建设;以及购置和安装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器材等,完成行政村体育健身工程323个,努力打造15分钟健身圈。二是提升竞技体育成绩。全面构建高、中、低训练体系,针对田径、游泳、皮划赛艇、体操等27个项目,加强对选材组队、训练参赛、集训输送等业余训练指导,培养、储备和输送大批体育后备人才,2019年有近百名运动员在省队集训。三是组织好重大赛事参赛工作。选拔组建5支队伍参加全国二青会5个项目比赛,夺得体校女子冰壶第一、女子五人制足球第四的优异成绩,并有多名乐山籍运动员代表省队参加比赛夺得金牌;组织42支队伍、928名运动员参加省年度青少年体育锦标赛22个项目比赛,获得44金、48银、52枚的较好成绩。此外,谢梦雨获2019年亚锦赛获女子自由式摔跤55公斤级冠军;彭杨等3名乐山籍运动员助中国女曲晋级东京奥运会等。四是全力打造精品赛事。依托乐山山水优势,做好“国际性赛事引进”和“本土赛事培育”,成功打造世界武术传统锦标赛、全国竞走锦标赛、乐山半程马拉松等精品赛事,为我市打造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和四川赛事双翼城驶上快车道增油加速。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体育场馆改造工程未能及时完成决算评审,影响付款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决算评审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支付相关工程款项。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 项目名称 |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 | ||||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体育局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259.74 | 执行数: | 1259.74 |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59.74 | 其中-财政拨款: | 1259.74 |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一是完善体育基础设施。二是提升竞技体育成绩。三是组织好重大赛事参赛工作。四是全力打造精品赛事。 | 一是完善体育基础设施。抢抓我市承办省第十四运会重要战略机遇,系统规划、科学布局全市场馆设施,构建世界级赛事有场馆、专业性比赛有场地、群众性健身有设施的总体格局;做好足球场地建设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分解任务等工作,全面推进足球场地建设;以及购置和安装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器材等,努力打造15分钟健身圈。二是提升竞技体育成绩。全面构建高、中、低训练体系,针对田径、游泳、皮划赛艇、体操等27个项目,加强对选材组队、训练参赛、集训输送等业余训练指导,培养、储备和输送大批体育后备人才,2019年有近百名运动员在省队集训。三是组织好重大赛事参赛工作。选拔组建5支队伍参加全国二青会5个项目比赛,夺得体校女子冰壶第一、女子五人制足球第四的优异成绩,并有多名乐山籍运动员代表省队参加比赛夺得金牌;组织42支队伍、928名运动员参加省年度青少年体育锦标赛22个项目比赛,获得44金、48银、52枚的较好成绩。此外,谢梦雨获2019年亚锦赛获女子自由式摔跤55公斤级冠军;彭杨等3名乐山籍运动员助中国女曲晋级东京奥运会等。四是全力打造精品赛事。依托乐山山水优势,做好“国际性赛事引进”和“本土赛事培育”,成功打造世界武术传统锦标赛、全国竞走锦标赛、乐山半程马拉松等精品赛事,为我市打造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和四川赛事双翼城驶上快车道增油加速。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完善体育基础设施。 | 完成行政村体育健身工程300个,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95% | 完成行政村体育健身工程300个,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95%; | 完成行政村体育健身工程323个,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100%; | |
| 项目完成指标 | 组织好重大赛事参赛工作 | 选拔组建5支队伍参加全国二青会5个项目比赛。组织42支队伍、928名运动员参加省年度青少年体育锦标赛22个项目比赛 | 选拔组建5支队伍参加全国二青会5个项目比赛。组织42支队伍、928名运动员参加省年度青少年体育锦标赛22个项目比赛 | 选拔组建5支队伍参加全国二青会5个项目比赛,夺得体校女子冰壶第一、女子五人制足球第四的优异成绩,并有多名乐山籍运动员代表省队参加比赛夺得金牌;组织42支队伍、928名运动员参加省年度青少年体育锦标赛22个项目比赛,获得44金、48银、52枚的较好成绩。此外,谢梦雨获2019年亚锦赛获女子自由式摔跤55公斤级冠军;彭杨等3名乐山籍运动员助中国女曲晋级东京奥运会等。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提升竞技体育成绩。 | 全面构建高、中、低训练体系 | 27个项目,加强对选材组队、训练参赛、集训输送等业余训练指导 | 27个项目,加强对选材组队、训练参赛、集训输送等业余训练指导 | |
| 项目完成指标 | 全力打造精品赛事 | 举办3项次国家级赛事 | 举办世界武术传统锦标赛、全国竞走锦标赛、乐山半程马拉松等精品赛事 | 依托乐山山水优势,做好“国际性赛事引进”和“本土赛事培育”,成功打造世界武术传统锦标赛、全国竞走锦标赛、乐山半程马拉松等精品赛事,为我市打造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和四川赛事双翼城驶上快车道增油加速。 | |
| 效益指标 |
| 体育基础建设迈上新台阶,我市体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 体育基础建设迈上新台阶,我市体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 体育基础建设迈上新台阶,我市体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 |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 | ≧90% | 群众满意度≧90% | 群众满意度≧95%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体育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游泳池低收费开放收入等。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赞助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指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指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指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
1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用于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宣传(项):反映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2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旅游行业业务管理的支出
2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9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19年2月14日,根据《中共乐山市委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乐委发〔2019〕2 号 )文件精神,批准组建乐山市体育局。市体育局共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群众体育科、竞赛训练科、经济产业科、机关党办;1个下属单位:市体育中心。
(二)机构职能。
1.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发展
中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制改革落实。
2.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 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3.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
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市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4.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
育工作;指导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5.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培育和管理体育市场,
发展体育产业,监督指导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和体育竞赛表演活动;指导全市体育场馆规划建设、维修改造及开发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协调指导全市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6.推进体育文化建设,指导、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
组织开展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7.指导全市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负责
组织、监督全市体育运动中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
8.组织参加和承办市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和体育竞赛。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
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市体育局共有公务员编制数18名,实有数18名;事业编制数23名,实有数22名;其他编制数(机关工勤)编制数2名,实有数2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市体育局2019年部门财政预算收入276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5.7万元。
(四)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市体育局2019年部门财政资金共支出276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92.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45万元;其他支出1259.74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我局认真做好2019年财政预决算编制及绩效目标填报工作。按照市委政府确定的体育工作重点及目标任务,结合我局自身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高度概括,编制完成2019年旅游项目支出安排,并会同财政上报政府批准。同时我局按照行政运行、产业发展等类别对项目进行分类编制,并根据项目内容客观真实编报绩效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执行管理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安排,规范管理。根据项目特点、工作计划及相关实施方案,严格执行预算进度,合理安排资金。
(六)综合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2019年编制了《乐山市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保证单位协调、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计划及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的项目明确政府采购流程及方式,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同时完善资产卡片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七)整体绩效
按照体育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现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我局对支出绩效评价的项目,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绩效三个方面,逐一对每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通过自查项目实施单位能够按照项目规划组织实施,较好地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自查,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结果良好,自评得分90分。
(八)存在问题。
经自评,我局仍存在以下方面问题。资金时效性与实效性欠佳。因预算项目调整,全年执行项目未及时确定,导致资金使用受较大限制,项目资金执行较慢,较大程度上影响资金发挥效益。
(九)改进建议。
推进项目预算执行的时效性。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有序推进项目开展,确保项目落地见效。同时积极开展中期评估,根据情况适时对绩效不佳的项目及时进行调整,强化预算执行,并完善专项资金分配和拨付管理,避免资金闲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乐山市体育局
2020年9月28日
附件2
2019年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我市严格执行《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公益金的使用范围,切实做到合理安排和专款专用,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公益金的使用范围,合理安排体彩公益金。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全面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乐山市体育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乐山市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的重大活动开支、大宗资金使用、基建工程费用等使用加强监督,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采取项目法、据实据效法安排体彩公益金 。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使用范围,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举办赛事活动竞、建设体育场地,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一是完善体育基础设施。购置和安装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器材等,完成行政村体育健身工程323个,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100%。二是提升竞技体育成绩。全面构建高、中、低训练体系,针对田径、游泳、皮划赛艇、体操等27个项目,加强对选材组队、训练参赛、集训输送等业余训练指导,培养、储备和输送大批体育后备人才,2019年有近百名运动员在省队集训。三是组织好重大赛事参赛工作。选拔组建5支队伍参加全国二青会5个项目比赛;组织42支队伍、928名运动员参加省年度青少年体育锦标赛22个项目比赛。四是全力打造精品赛事。举办世界武术传统锦标赛、全国竞走锦标赛、乐山半程马拉松等精品赛事。
3.政策依据和政策完善,政策和需求的吻合,绩效目标设置明确和合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在下达资金时,将相关体育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一同下达至地方各级政府及资金使用单位,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有关部门和单位改进管理、确定以后年度项目和安排项目支出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市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全部会同市财政局提出安排方案后,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接受省体育局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全年预算1259.74万元,执行数为1259.74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市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全部会同市财政局提出安排方案后,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接受省体育局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对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的重大活动开支、大宗资金使用、基建工程费用等使用加强监督,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完善体育基础设施。购置和安装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器材等,完成行政村体育健身工程323个,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100%;集中更换中心城区户外健身设施,加大体育中心增健身场地改造力度,为市民提供更好的锻炼环境努力打造15分钟健身圈。二是提升竞技体育成绩。全面构建高、中、低训练体系,针对田径、游泳、皮划赛艇、体操等27个项目,加强对选材组队、训练参赛、集训输送等业余训练指导,培养、储备和输送大批体育后备人才,2019年有近百名运动员在省队集训。三是组织好重大赛事参赛工作。选拔组建5支队伍参加全国二青会5个项目比赛,夺得体校女子冰壶第一、女子五人制足球第四的优异成绩,并有多名乐山籍运动员代表省队参加比赛夺得金牌;组织42支队伍、928名运动员参加省年度青少年体育锦标赛22个项目比赛,获得44金、48银、52枚的较好成绩。此外,谢梦雨获2019年亚锦赛获女子自由式摔跤55公斤级冠军;彭杨等3名乐山籍运动员助中国女曲晋级东京奥运会等。四是全力打造精品赛事。依托乐山山水优势,做好“国际性赛事引进”和“本土赛事培育”,成功打造世界武术传统锦标赛、全国竞走锦标赛、乐山半程马拉松等精品赛事,为我市打造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和四川赛事双翼城驶上快车道增油加速。
(二)项目效益情况。
在体彩公益金的大力支持下,体育基础建设迈上新台阶,我市体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群众体育基础扎实。截止2019年底,全市共有体育场馆32个,体育总会12个、单项协会97个,有国家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市级7个,乡村文体活动室1287个,建成乡镇、社区、行政村体育健身工程1700余个,建成率分别达到100%、100%、85%,平均每年全市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达200多万人次;结合“8·8”全民健身日、三下乡、节假日宣传活动,每年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300余次,连续举办届“假日体育”活动;培养社会指导员1.8万余名,每年组织1000余人参加轮训;以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为依托,每年为3000余名市民开展免费采集体质样本,出具运动处方。
——竞技体育显露实力。全市共布局田径、游泳、皮划赛艇、体操、羽毛球等27个项目,建成国家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1个、省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3个、省级幼儿基地2个、县区重点业余训练单位3个,市级训练基地22个。全市现有13个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1所、省级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13所、市级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60所。,已开展田径、游泳、体操、曲棍球、射击、皮划艇、武术等27个“省运会”青少年项目的训练,在训学生1700余人。
——赛事经济成为亮点。突出“赛事+山水”特色,全力做好“国际赛事引进”和“本土赛事培育”文章,坚持常年举办国际性赛事,打造体育精品赛事品牌。先后成功举办世界传统武术锦标赛、国际马拉松比赛、环中国国际自行车赛、国际户外运动挑战赛等系列国际性比赛,共吸引2万余名选手和游客来乐参赛、旅游,促进直接消费7900余万元,拉动经济增长效果明显,打造“赛事经济双翼城”已成为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政策依据和政策完善,政策和需求的吻合,绩效目标设置明确和合理。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体育场地改造工程未能及时完成决算评审,影响付款进度。
(三)相关建议。
加快决算评审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支付相关工程款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