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11000MB197138/2021-00005
  • 发布机构: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1-10-13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2020年度乐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市职工医疗、生育、城乡医疗保险法规、政策,负责市本级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的管理、支付和服务工作,指导、考核区县医保经办业务;负责市本级离休人员、一至六级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障管理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业务经办。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医保局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服务为中心,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生态,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和经办工作要点,不断提升医保经办能力,不断提高医保服务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顺利完成市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改革。二是积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三是落实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总额控制和药品集采工作。四是全面加强医保稽核,维护基金安全。五是扎实做好医疗保障待遇落实。六是及时做好个人参保权益工作。七是不断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八是持续做好医保扶贫工作,执行倾斜报销政策,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医疗救助制度政策功能,对贫困人口实行递进保障。九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十是配合联动专项巡察和省上第三方审计工作。


二、构设置


我单位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较上年年末无变动。我单位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人员33人,较上年年末无人员增减变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470.3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4.63万元,增长3.47%。支出总计增加24.63万元,增长3.4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新增医保基金审计项目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7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0.32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8万元,占0.0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73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96万元,占75.3%;项目支出180.42万元,占24.7%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60.6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9.84万元,增长4.2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9.84万元,增长4.2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新增医保基金审计项目。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9.83万元,增长5.77%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医保基金审计项目。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4.62万元,占67.73%卫生健康支出193.17万元,占26.45%住房保障支出42.53万元,占5.8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30.3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494.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为193.17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42.53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9.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9.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预算31.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0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2万元,完成预算31.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8万元,下降11.4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压减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本年公务接待各市州及省部级调研6批次,7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乐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28万元,比2019年增加2.09万元,增长4.34%。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费、差旅费较2019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乐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好差评评价仪。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乐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不存在需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的项目,不存在需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不存在需开展绩效监控的项目,年终执行完毕后,不存在需开展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的项目。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无需开展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01:指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07:指的是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此处主要为乐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使用的部分项目支出的科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09:指的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此处主要为反映乐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项目收支的科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1:指的是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主要用于支出离退休人员年终慰问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4:指的是未归口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离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指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6:指的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1:指的是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202:指的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501:指的是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中的基本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502:指的是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中行政单位的项目支出。


7.住房保障2210201:指的是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相关附件:

2020年决算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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