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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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为确保您的申请得到及时有效回复,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您所申请获取的信息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所指的政府信息,即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信访、投诉、举报、咨询、意见建议等,请通过省长信箱、 12345在线留言 以及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提交。


二、请您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前,通过政府网站 政策文件 、 政府公报 等栏目或站群搜索工具,查询所申请的政府信息是否已经主动公开。


三、请通过机构职能栏目查阅省政府各部门(单位)职能职责。涉及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请直接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如可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信息,可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府信息,可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棚户区改造等信息。


四、请按照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的方式提交申请。采用当面提交方式的,向该行政机关受理点提交申请;采用邮政寄送方式的,应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提交申请时,公民须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五、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您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机关或受理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您,因此互联网申请(如,在线申请、电子邮件申请等)仅作为便民服务的一种辅助方式,若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及时与申请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https://www.leshan.gov.cn/lsswszf/zfxxgkzn/90053490/index.html查阅)。如互联网申请无法满足您的申请需求,请您通过信函或其他方式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