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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政务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1-06 14:55      来源: 市数字经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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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乐山市政务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管理,加快推进全市信息化项目集约化建设,近日,经市政府审议同意,市数字经济局印发了《乐山市政务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文件出台相关背景、内容、云平台管理范围等热点问题解读如下。

问:出台此文件的背景和原因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市在推进政府信息化办公和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新建非涉密信息化系统均依托于电子政务外网和市级政务云开展建设,历史项目按要求均逐步向政务云迁移整合。但重建设轻应用、各自为政、统筹不足、专网横行、重复建设等问题导致集约化建设成效不显著、办事服务效率较低、资源浪费较多。因此,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统筹集约,节约资源,提高政府数据治理和服务能力,打通部门专网、系统和数据之间壁垒,经认真研究磋商后,出台了《乐山市政务云管理暂行办法》。

问:云平台包含哪些?

答:云平台包含政务云服务支撑平台、政务云管理平台、政务云监管平台、政务云灾备平台和政务云桌面平台。

附:1)、政务云平台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为各地各部门的信息系统提供支撑服务,根据实际需要,政务云平台可由多家服务商提供。

2)、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独立的机房或数据中心,不再另行采购云平台能够提供的硬件、数据库、云计算等基础设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国家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的除外)。

问:部门系统如何申请上云?

答:1、新建系统上云。

各地各部门使用政务云资源,需提出书面使用申请,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统筹分配资源。

2、已建信息系统的迁移上云。

由各地各部门牵头组织原系统开发商、政务云服务商调研后编制系统迁移实施方案。迁移实施方案需详细说明系统对政务云资源的需求量,包括计算资源、存储资源、数据库资源以及安全资源等的需求。迁移实施方案一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统筹分配资源。

附:云平台使用申请、受理、审批、测试、开通、变更和终止等日常使用管理通过乐政通平台实现。

问:云平台上业务系统安全职责如何划分?

答:信息系统部署到云平台后,按照安全管理责任不变,安全管理标准不变原则,各地各部门负责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的安全管理,政务云服务商负责网络及政务云平台的安全管理。

问:政务外网IP申请和互联网网站ICP备案的流程是什么?

答:1、政务外网IP申请

主管单位办理政务外网IP申请并做备案,云服务商负责分配和管理政务外网IP。

2、互联网网站ICP备案

上云使用单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网站ICP备案时,需要向云服务商提交《ICP备案所需资料清单》所列的材料,云服务商协助上云单位完成申请、审批等工作,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放的ICP备案编号。

问:政务云平台如何进行资源监控和故障处理?

答:1、资源监控

云服务商监控政务云平台资源,发现云主机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的使用量超过使用单位预设值,及时向使用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并向使用单位发送《资源异常预警报告单》,使用单位与云服务商共商处置。

2、故障处理

乐山云中心提供统一的服务热线为所有使用单位提供服务,使用单位在使用或维护过程中发现运行故障,向服务热线提出故障处置需求,云服务商协助使用单位进行故障分析,并针对云服务资源使用部分提供解决方案。

附:1)、峨股云服务热线:0833-5337051,浪潮云服务热线:0833-2120689。

2)、云平台操作系统及以上(含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和应用系统)的故障,原则上由使用单位解决(按《办法》的具体要求,使用单位可要求云服务商配合解决)。

问:市级部门或区县部门,上云产生的服务费,应由哪个单位承担?

答:市数字经济局按政府采购程序,统一采购云资源服务。云资源服务费按照“先使用、后付费,谁受益、谁承担”原则,根据市本级、各区(市、县)云资源实际使用情况分摊,按实结算。县(市、区)原则上不建设云平台,应积极利用市级云平台开展非涉密信息系统建设。省级统一建设项目的上云费用,由各单位从上级补助资金中预留;市本级建设项目的上云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县(市、区)级建设项目的上云费用,由县(市、区)财政根据云资源实际使用比例进行分摊。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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