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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7-08 09:18      来源: 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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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近日,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乐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乐府办函〔202014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指导做好《工作方案》实施,现对有关要点作出解读。

一、《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提高,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并且经济越发达、人口越集中的地区,生活垃圾产生量越大、增长幅度越快。2019年全市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达638200吨,平均每天1750吨,比10年前增长80%;市中区全年生活垃圾清运量达237200吨,占全市总清运量的37.2%,比10年前增长140%。近年来,尽管我市持续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大幅提高,但仍然无法跟上生活垃圾增长的速度,导致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减轻清运压力和终端处理压力,对于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要求在全国46个重点城市(我省为成都、德阳、广元),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19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要求在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基础上,全面启动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201911月,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969)后,我市随即开展专题调研和国内外资料收集,对照国家明确的目标任务,研究起草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建议。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反复修改完善后向市政府报送,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后最终形成《工作方案》发布稿。

二、《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和全省区域中心城市目标,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促进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统筹推进其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工作方案》的目标:2020年底,市本级和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金口河区公共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市中区绿心街道、乐山大佛景区、峨眉山景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余强制分类城市启动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到2022年底,不断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成果,市中区所有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余强制分类城市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乐山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县级城市、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三、推进乐山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的重点任务

通过学习借鉴成都、广元等城市的先进经验做法,总结分析乐山市垃圾分类试点片区的实践经验,并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我们认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人民群众是主体,分类投放是关键,体系建设是基础。为此,《工作方案》从三个方面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推动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新风尚。从此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情况看,居民形成分类习惯是个长期的过程。在法律法规正在完善的情况下,目前对居民个人主要采取激励引导的措施开展分类。《工作方案》提出,通过大力开展宣传发动、深入抓好学校教育、广泛开展青少年志愿活动、深入实施家庭主题活动、公共机构先行先试、开展示范片区建设等措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培养全社会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二)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的前提,也是难点之一。《工作方案》提出,一是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模式,让老百姓清楚应该如何分;二是沿用我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好的经验做法,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区制度,确保处处有人管、有人负责;三是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的基本要求,方便群众分类投放;四是加强分类投放行为的引导监督;五是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提出基本要求。

(三)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工作方案》对生活垃圾产生、分类收运、回收利用和分类处置各个环节,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通过治理商品过度包装、推动快递业绿色发展、减少塑料袋使用、限制一次性用品、倡导绿色消费和光盘行动等措施,减少垃圾产生。二是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对分类收运车辆配备、中转站建设、收运行为监督等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规范餐厨垃圾收运行为,禁止工业固废、农业固废、医疗废物、园林绿化垃圾、建筑垃圾、污泥等固体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从而减轻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压力。三是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提出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等措施,着力构建再生资源收集、分拣、运输、加工和利用完整产业链。四是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提出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新的要求,适时启动新一轮设施规划建设,重点对有害垃圾处置、餐厨垃圾处置、垃圾焚烧设施建设进行部署和明确。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既要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又要统筹推进其他固体废物处置工作。为此,《工作方案》还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农业固体废物治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任务。

四、相关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方案》明确市城管局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牵头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建立相关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抓紧编制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部门,细化各部门职责。

(二)加强制度保障。法治是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目前,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工作方案》提出,要加快制定出台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同时,《工作方案》还明确目前需完善和落实的六个方面政策措施:一是编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二是落实资金和用地保障;三是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四是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技术标准;五是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六是加大金融机构支持力度。

(三)坚持“共同缔造”。社区是城市管理体系的基础单元,也是垃圾的主要产出地。先行城市的经验表明,推进垃圾分类,只有以居民为主体,从社区抓起,才能取得较好效果。我们认真学习借鉴成都、广元等城市结合垃圾分类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的经验,在《工作方案》中提出,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重要载体,发动社区居民共同谋划、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共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强调要按照费随事转原则,积极为社区提供相关经费和工作条件保障。

(四)加强监督考核。《工作方案》要求,要抓紧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通过政府部门、第三方专业机构以及社会公众参与等方式定期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分类取得实效。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按照《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分类标准,乐山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生活垃圾实行“四分类”,即:“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因为生活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应避免标准复杂化,如果分类标准过于精细复杂,垃圾分类就变成了老百姓“额外的负担”。同时,按照《乐山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乐委农领〔201920号),在农村地区我们将餐厨垃圾调整为易腐垃圾,避免已采用餐厨垃圾叫法的地区重新更换设施设备,造成浪费和群众不理解。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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