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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关于《乐山市市中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2年度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1-10 16:02      来源: 市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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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定背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逐步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为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水陆统筹,以水定岸。统筹岸上和水里,根据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确定入河排污口设置和管理要求,倒逼岸上污染治理,实现“受纳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

明晰责任,严格监督。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水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

三、主要任务

一是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区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

二是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工作。

三是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启动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四、总体目标

到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形成管理体系比较完备、技术体系较为科学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及监督管理体系;2024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省级入河排污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录入工作。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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