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8-16 11:58 来源: 马边彝族自治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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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依据和必要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国办发〔2024〕1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川办发〔2024〕26号)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乐山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乐府办发〔2024〕12号)精神,结合马边彝族自治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起草、印发情况
在认真学习、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于2024年7月上旬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7月12日完成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实施方案》。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8月7日印发。
三、主要内容
《马边彝族自治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整治范围、整治重点、工作措施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我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链条整治行动的指导,提出了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要求。第二部分整治范围,明确了指出整车质量不大于55公斤、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等要求且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以电力驱动(助动)的非机动车,其中包括出厂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但改装后不符合的交通工具整治范围。第三部分整治重点,明确了销售、停放、使用、充电、报废回收、路面违法等六个环节的部门职责及任务要求。第四部分工作措施,立足马边彝族自治县电动自行车市场环境,充分考虑我县实际,明确了全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链条整治专班,全面统筹协调整治行动。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