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峨边府办函〔2018〕7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7年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对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从制度、措施等层面进行了顶层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继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12号)、(乐府办发〔2018〕18号,以下简称《意见》)。为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学生和幼儿(以下统称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建立健全我县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县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确保上级精神在峨边不折不扣得到落实,从五个方面对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全面规定。明确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我县建设目标,从预防、管控、应对和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21条具体措施要求。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深化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增强学校安全工作能力,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整体水平,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2.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坚持以人为本、全面防控,坚持依法治理、立足长效,坚持分类应对、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
3.工作目标。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建立完善有关制度和机制,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处置体系,着力实现学校安全制度健全、安防力量配备到位、物防技防设施先进、师生安全素养较好、校园周边治安良好、安全保障机制完善,使校园成为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第二部分:强化学校风险预防体系建设
4——7推进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学校安全教育和培训机制。有序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推广实施涉及学校安全的国家行业标准。探索建立校园周边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建立完善学校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探索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服务机制。
第三部分:完善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机制
8——15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县级相关部门在学校安全防控中的日常管理职责。配齐配强专兼职学校安全保卫力量。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校外活动场所和培训机构安全管理。着力建设安全校园环境。建立健全防控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学校安全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建设。健全完善警校对接合作机制。健全有关部门日常管理职责体系。构建广泛参与的学生安全保护网络。
第四部分: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转移机制
16——18积极构建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支持体系。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应对机制。健全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多元化的事故风险分担机制。
第五部分:保障机制
19——2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管部门责任,强化基础保障,健全督导与考核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