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乐山市劳动模范和工匠礼遇政策措施》(以下简称《礼遇措施》),现对《礼遇措施》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和工匠人才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乐山新篇章中的示范引领与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结合乐山市实际情况,并借鉴省及其他市州在劳模工匠礼遇方面的先进经验与实践,市政府研究制定了《礼遇措施》。该举措旨在建立健全劳模工匠关怀激励机制,鼓舞广大职工群众立足岗位、精研技艺,走实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乐山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人才动力。
二、主要内容
《礼遇措施》涵盖奖励优待、医疗服务、旅游优惠、平台支持、教育保障、住房保障、培训休假、评先选优等八个方面内容。在奖励优待方面,乐山工匠将获得5000元一次性激励金,参照市劳模标准每年发放春节慰问金;礼遇对象可在企业享受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和股权分红激励。在医疗住房等方面,礼遇对象可在市级三甲医院享受“一站式”便民服务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当地总工会组织的健康体检;礼遇对象可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公租房、保障性住房等时享受优惠政策;礼遇对象可免费游览市内国有景区,同行2人享受门票半价优惠。在平台保障方面,支持劳模工匠组建创新工作室,享受提升培训、学术交流、疗养休养;符合条件的市级劳模工匠,在推荐申报全国、省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时给予重点倾斜。
下一步,市总工会将出台政策实施细则,对《礼遇措施》享受对象范围、享受时间、具体享受方式等内容进一步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