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乐山市住宅小区共有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6-09-04 15:51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制定背景

住宅小区共有资金管理关乎全体业主切身利益,是基层物业治理的重点民生工作。当前我市多数小区存在共有资金权属不清、账务公示不规范、专户监管机制缺位、资金侵占挪用信访投诉多发等突出问题。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物业行业实际,为细化落实省级制度要求,搭建“物业服务分级管理+共有资金全流程规范”一体化监管体系,常态化整治共有资金管理乱象,厘清各方监管职责,依法保障业主对共有资金的所有权、知情权、监督权,从源头化解物业领域矛盾纠纷,提升居民居住获得感、幸福感,我局牵头起草了《乐山市住宅小区共有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过程

结合全市物业行业治理工作实际,我局成立起草《管理办法》工作编制小组,多次召开共有资金规范化管理专题研讨会,组织职能科室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规政策,研究制定适配乐山本地的全流程监管标准。同时广泛征求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街道社区、银行金融机构、物业协会、物业服务企业及市民代表意见建议,对征集意见逐条吸纳、反复论证修订完善,最终形成了《乐山市住宅小区共有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三、主要内容

《乐山市住宅小区共有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共十一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总则,明确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管理原则,明晰市、区县、街道、社区及银行、物业、业委会各方职责,建立四级监管协同机制。二是共有资金界定与来源,明确共有资金定义及十类合法收益来源,区分不同小区管理主体。三是共有部分经营管理,规范公共区域经营表决、合同签订流程,划定经营负面清单。四是合理成本管理,明确经营支出列支边界,合理成本扣除占经营总收入比例不宜超过30%,超出比例应当经业主共同决定。五是共有资金账户管理,开设专用账户并接入市级智慧物业平台,实现流水同步、季度对账及异常预警。六是共有资金使用管理,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分类明确小额、应急、大额资金审批流程,划定资金收支正负清单。七是公示与查询管理,建立线上线下半年常态化公示机制,规范业主查账、异议反馈及投诉处置流程。八是审计管理,明确七类强制审计情形,细化审计开展、费用承担、问题整改及追责要求。九是移交管理,明确物业退场、业委会换届的资金及档案移交时限,对拒不移交的实施信用惩戒。十是监督管理,压实住建行业监管、街道属地监管责任,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十一是附则,规范术语释义,允许区县制定实施细则,设置3个月存量整改过渡期,明确文件施行时间及解释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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