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550031/2011-00004
  • 公文种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0-01-21
  • 发布日期: 2010-02-05
  • 文  号: 乐府人〔2010〕2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免去颜永先等二同志职务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
  经2010年1月21日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
  颜永先的乐山市粮食局局长职务;
  叶三强的乐山市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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