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550031/2016-00564
  • 公文种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6-09-06
  • 发布日期: 2016-09-07
  • 文  号: 乐府人〔2016〕2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秦伟民等六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

  经2016年9月6日市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秦伟民为乐山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主任;

  陈剑波为乐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黎明为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雷为乐山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袁传镔为乐山市公路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

  秦伟民的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乐山市人民政府口岸办主任职务;

  钟丽华的乐山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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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乐山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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