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550031/2018-00113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8-07-19
  • 发布日期: 2018-07-20
  • 文  号: 乐府人〔2018〕2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胡国民、舒文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经2018年7月19日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

  胡国民为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乐山市公安局局长。

  免去:

  舒 文的乐山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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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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