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550031/2020-00091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6-18
  • 文  号: 乐府办发〔2020〕14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乐山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乐山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现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以下重点工作。

  一、持续推动《条例》贯彻实施

  (一)抓实《条例》学用结合。利用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干部培训多种形式,围绕标准、程序、渠道、范围等进行深入学习,准确理解掌握法规条文,增强公开主动性、积极性。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引导社会公正有序参与并监督政务公开各个环节。认真梳理《条例》贯彻落实过程中的“堵点”“痛点”,对症努力破解,切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完善配套制度建设。结合乐山实际,推进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申请,进一步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会商机制,围绕疑难申请事项,加强部门协作研究,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协调发布、属性认定、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落实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和权责清单,及时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类规划、统计信息及相关政策,按要求发布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集中采购以及重大建设项目、教育、医疗、社保、就业、公务员招考等方面信息。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各地要认真清理并集中公开本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加快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清单化。认真落实国、省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照国家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于2020年8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统筹“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专项行动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与政务公开标准化有机融合。〔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营商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五)推广执行政务公开省级地方标准。积极推广执行四川省《政务公开组织管理规范》等9项政务公开省级地方标准,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管单位和工作机构,对照标准、结合实际,完善本地本部门主动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指南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六)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依托本地本部门网站已有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栏目,于2020年8月底前建成统一名称、统一格式、规范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展现方式,完善数据检索、下载和互联互通等功能。加强专栏管理,及时、准确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并动态更新。涉及信用信息公示、项目审批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各县(市、区)、市级相关部门应在市数字经济局的指导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四川乐山)”“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等专业平台的对接,确保数据同源。〔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拓宽信息公开范围

  (七)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及时公布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信息以及医疗救治情况,积极宣传防疫知识。公开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机关协商、确认,保证所公开的信息准确一致、发声步调一致。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及时公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复工达产方面的相关政策,发出权威声音、坚定社会信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新闻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八)加大“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加大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东西部扶贫协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质量等方面政策举措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回头看”“回头帮”、扶贫成效等信息公开。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时公开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做好治理城市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环境监测、生态环境准入等信息公开。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大宏观调控政策执行、财税政策、房地产市场调控、金融运行监测、地方政府债务等相关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六稳”“六保”相关政策措施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扶贫开发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九)深化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新任务新举措,及时全面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执行情况,健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证明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等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诚信执业、“好差评”结果、社会信用等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依托四川政务服务网建立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除特殊情况外,全程公示执法身份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一)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乐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乐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乐山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推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明确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的范围、程序、方式及有关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依据、主要内容等,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电视等渠道或根据需要采取听证会、座谈会、咨询协商、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及时公布征集意见的主要观点、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四、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十二)优化政府网站功能。紧紧围绕企业和群众需求,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持续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全面完成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努力实现全市各级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服务便捷高效的建设目标。〔责任单位:市数字经济局、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三)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进一步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履行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以内容建设为根本,明确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定位,健全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按照集约节约的原则,清理整合账号或应用,建立完善分级备案制度,健全分级分类政务新媒体动态管理台账,促进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规范化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市数字经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四)加大政府公报建设力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机制,市政府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在《乐山市人民政府公报》集中统一刊登工作。按照全省对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的统一部署,做好市本级数据管理,确保与省级政府公报数据对接整合。(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数字经济局,市政府各部门)

  五、全力提升解读回应实效

  (十五)加强重要政策解读。紧扣“文旅发展年”经济工作主题,围绕202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聚焦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稳岗就业、扩需求稳增长、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详细解读政策背景、制定依据、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新旧政策差异等,主动解疑释惑。认真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制度。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第一解读人”职责,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六)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回应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突发敏感舆情应急处置和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沟通机制,协同做好回应工作。围绕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两会”等重要会议、经济形势和经济数据、重大改革举措、重大督查活动等,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及时发布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权威信息,澄清事实真相,主动引导社会预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七)注重政策解读实效。充分发挥政策制定参与者和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回应的权威性、准确性。积极运用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网络访谈、撰写文章、简明问答、政策进社区等多种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形式,立体式、多维度解读,提高政策解读实效,确保公众看得懂、好理解。〔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六、切实加大支撑保障力度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内设机构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加强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确定一名负责人具体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履行好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九)强化教育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将政务公开纳入新晋公务员培训和日常培训内容,特别是强化对县(市、区)、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全市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十)狠抓督促落实。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按照国省要求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贯彻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市政府办公室适时组织开展落实情况抽查和评估。〔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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