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550031/2021-00035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03-19
  • 文  号: 乐府办发〔2021〕9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健康乐山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推进健康乐山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        


推进健康乐山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四川行动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7号)和《“健康乐山2030”规划纲要》精神,推进健康乐山建设,结合乐山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全面普及健康知识,引导居民树立正确健康观,干预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生活环境,形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延长居民健康寿命,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市人民健康。


二、基本原则


(一)普及知识、提升素养。把提升健康素养作为增进全民健康的前提,根据不同人群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让健康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全民普遍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实现健康素养人人有。


(二)自主自律、健康生活。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激发全市人民热爱健康、追求健康的热情,养成符合自身和家庭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合理膳食、科学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实现健康生活少生病。


(三)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对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尽早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完善防治策略,推动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一体化服务,加强医疗保障政策与健康服务的衔接,实现早诊早治早康复。


(四)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强化协作,鼓励和引导单位、村(社区)、家庭和个人行动起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人人尽责尽力的良好局面,实现健康乐山行动共参与。


三、总体目标


到2022年,全市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市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健康服务能力得以提升,健康环境持续得到改善,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逐步提升。


到2030年,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健康促进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健康服务能力达到较高水平,健康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基本实现健康公平,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有效控制,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进一步得到有效防控,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达到《“健康乐山2030”规划纲要》有关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参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骨干,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社区等为依托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建立全媒体全平台健康科普知识核心信息发布和传播制度。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宣传教育活动,面向家庭和个人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鼓励电台电视台和其他主要媒体网站、商业网站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力推进健康促进县(市、区)建设,普及中医药健康文化,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素养。到2022年和2030年,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加强全民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普及,推广平衡膳食、合理营养、吃动平衡等健康知识理念,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行动,聚焦婴幼儿、学生、老年人等特定人群和食堂、餐厅等用餐场所,加强营养和膳食指导,实施营养干预,推进“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学校”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活动,实施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营养干预,逐步解决居民营养不足和过剩并存问题,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减缓,全市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明显降低,到2022年和2030年,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实施运动健身促进非医疗健康干预行动计划,探索“体医融合”新模式,健全发展各类体育总会、协会,为不同人群提供专业、科学的运动健身方案或健身指导服务。打造“15分钟健身圈”,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内容,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举办各级各类运动会,弘扬体育健身文化,实施四川省“百城千乡万村”全民健身运动,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评价。到2022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不少于88.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5%及以上;到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不少于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及以上,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青少年学生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3%以上,优良率达到30%以上。(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协助单位: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4.实施控烟行动。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鼓励公务人员、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加强烟草销售监管,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促进形成不吸烟、不送烟的社会风气。全面推进机关、医院、学校等无烟环境建设,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逐步实现公共场所室内全面禁烟。加强戒烟门诊建设,规范戒烟医疗服务。强化专业机构控烟工作,加强科学控烟业务培训。到2022年,全市所有党政机关全面建成无烟党政机关,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达到30%及以上;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至20%以下,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达到80%及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专业机构指导,满足个性化需求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搭建县(市、区)、镇、村(社区)三级心理服务平台。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建立稳定的心理卫生工作队伍;搭建心理援助热线,普及心理卫生健康知识,开展各类人群心理危机咨询和干预服务,引导公众科学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加强常见心理疾病的预防治疗,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和管理保障,深化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加快社区精神卫生康复体系建设。到2022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20%;到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达30%,全市四级精神网络无空白区,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不少于3.8人;在校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城市、农村分别达90%和70%;抑郁症、焦虑症、老年痴呆、儿童孤独症等疾病的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升70%;政法、卫生健康、公安、民政、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率达10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向公众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防护和应对知识,增强大众健康防护意识和能力。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把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作为健康乐山建设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加强大气、水、土壤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农兽药残留、土壤重金属污染,加强食品、药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加强健康环境和公共安全环境建设,建立完善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逐步实施垃圾减量和分类回收。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深入实施母婴安全、健康儿童和健康妇女计划。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全力维护母婴生命安全,持续实施孕前及孕早期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优化妇幼健康公共服务,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促进生殖健康,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提高妇女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1‰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及以下和12/10万及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3‰及以下、6‰及以下。(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8.实施学校健康促进行动。落实学校重点传染病防控和健康安全干预措施,中小学校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有力推进阳光体育运动,落实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每天校内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支持学生参加体育锻炼,促进学生健康习惯养成。实施教室采光照明和课桌椅达标工程,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与肥胖健康监测与分析,营造健康学习环境。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到2022年和2030年,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60%及以上;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协助单位: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普及职业相关健康危害因素防护知识与技能,增强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意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健全职业健康工作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督管理职能,推动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实施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危害因素监测,扎实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提高行业和医疗机构职业病综合防控、救治能力。加强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力度,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将违法企业纳入信用平台公示。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预防、养生、医疗、养老”深度融合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强化老年人心理健康,提升老年健康管理水平。鼓励辖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推进老年医学发展,推广中医特色保健、康复服务,促进老年主动健康。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丰富老年文化体育活动,推动医康养结合产业全域发展,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依托院校、机构培养老年健康服务人才,提升老年医学科研及成果转化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开展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培训,引导居民学习掌握自救互救技能,推动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培养心脑血管疾病患者自我康复健康管理技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心脑血管疾病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慢性病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全面落实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全面开展心脑血管疾病监测,促进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健康管理。高水平推进全市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建设,加强医疗质量控制,规范心脑血管疾病的管理和治疗,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190.7/10万及以下。(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完善全人群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提高癌症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监测数据报告质量,开展癌症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推进癌症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探索建立癌症早诊早治长效机制,探索推广早诊早治适宜技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人群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促进适宜人群接种乙肝疫苗和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促进癌症规范化诊疗管理,落实常见癌症临床路径,探索癌症康复模式,完善癌症患者医保和救助政策,提升患者生存质量。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危险因素防控,推进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筛查,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知识宣传,引导居民早期自我识别和管理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促进危险因素控制,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探索试点高危人群肺炎球菌和流感疫苗接种补助政策,推动呼吸学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设施设备和药物的配备,提高基层肺功能检查能力。积极探索将慢阻肺、哮喘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2/10万以下、18/10万以下。(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开展糖尿病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推进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工作,倡导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建立完善的糖尿病防控服务体系,引导居民关注自身血糖水平,降低患病风险,预防或延缓糖尿病的发生发展。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规范糖尿病患者诊断、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探索建立糖尿病中西医结合全程标准化管理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70%及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普及传染病与地方病防控知识,加强鼠疫、霍乱等重大传染病及新发传染病监测,优化传染病报告流程,提高报告质量和水平。推进预防接种服务体系、疫苗冷链及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加强规范化接种管理,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高水平。完善艾滋病综合防治体系,强化宣传干预、监测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预防母婴传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建立完善结核病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加强结核病检测发现,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强化和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继续坚持血吸虫病、丝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和地方病综合治理策略,巩固碘缺乏病、克山病消除成果,全面推进犬只狂犬病疫苗接种。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四)发展特色服务,促进民族地区群众健康。


16.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行动。以公立中医院为主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治未病服务,加快构建中医治未病健康服务网络。加强中医治未病专业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依托市中医院建设市级治未病服务技术研究和指导中心,建立治未病服务信息平台,以中医体质辨识为基础,推进治未病干预调理,为群众提供个性化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和企业合作,研发推广适宜中医养生技术,开发运动保健养生项目,向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开展特色中医健康大讲堂,推动治未病知识进机关、进社区等活动,开发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休闲度假等特色中医药文化旅游线路,弘扬中医药文化,构建治未病产业链。到2022年和2030年,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分别达到90%和100%。(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17.实施口腔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口腔疾病监测和高风险因素行为干预,推动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口腔健康管理。积极推广口腔健康适宜技术,提升口腔健康服务能力。依托“互联网+”,拓展口腔健康服务覆盖面,丰富服务内容,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建立口腔健康信息报告机制,加强监测评价和数据分析利用。到2022年和2030年,12岁儿童龋患率分别控制在30%和27%以下。(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18.实施民族地区健康促进行动。进一步完善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应保尽保”。稳步提高各项医疗保障制度报销补偿水平和最高支付额度,最大程度缓解民族群众看病负担。保障边远地区、偏远山区民族群众用药需求。加大三个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大力培育民族地区基层卫生人才、卫生管理人才,完善鼓励卫生人才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和措施。加强民族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可及性。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进一步加强“传帮带”对口帮扶力度,加快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三个民族地区主要健康指标逐步改善和明显改善。(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单位: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下,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提供技术支撑,编制细化各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目标、指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制定行动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将预防为主、防病在先的理念融入各项政策举措中,推动落实重点任务,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完善本地组织架构和实施方案,推动健康乐山行动落地落实。


(二)健全支撑与保障。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坚持改革和发展并重,创新医疗服务供给模式,全面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建设,注重卫生人才培养,探索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办法,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健全政府健康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健康投入力度;建立结果导向的健康投入机制,开展健康投入绩效评价。完善和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加强监督执法,建立运行有效的质量审查机制,保障各项目标实现。加强“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健康大数据应用,实现健康相关信息互联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强化部门职责。教育、卫生健康、体育、中医药管理等部门(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宣传部门要切实发挥全社会宣传动员作用;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济信息化、科技、公安、民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全面落实健康乐山行动各项任务。


(四)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全社会参与。强化舆论宣传,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实施健康乐山行动,促进形成全社会参与行动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建健康支持性环境,不断培育“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加强典型报道,发挥“健康达人”示范引领作用,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形成推动健康乐山行动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健全监测评价考核机制。围绕健康乐山行动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制定行动工作监测评估方案,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考核评价框架,根据居民疾病谱变化及健康行业发展等情况,适时调整考核指标,完善行动方案。监测评估考核坚持科学、合理、严谨,注重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重评估结果运用,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对县(市、区)绩效考核指标,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附件:健康乐山行动考核评价指导方案


附件


健康乐山行动考核评价指导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四川行动考核评价指导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指标


围绕健康四川行动和健康乐山行动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兼顾数据的可获得性,参照省级考核方案,确定26项考核评价指标(见附表)。


二、考核方法


按照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要求,对健康乐山行动总体推进情况实施年度考核评价。对各县(市、区)考核100%覆盖。可采取大数据监测、查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抽查、电话访谈等方式,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形成我市推进健康乐山行动年度考核报告,并通过综合加权的方式,对各县(市、区)推进健康乐山行动年度工作得分情况进行排名。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考核评价。在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下,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定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各领域专家提供技术支撑。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考核办法,并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


(二)注重结果运用。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对县(市、区)绩效考核指标,考核评价结果经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三)坚持科学方法。统筹兼顾、注重质量,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健康乐山行动推进委员会根据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及居民疾病谱变化和健康事业发展等情况,适时调整考核指标。

相关附件:

附表:健康乐山行动考核评价指标及年度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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