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111000002/2026-00006
  • 公文种类: 批复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6-01-14
  • 发布日期: 2026-01-16
  • 文  号: 乐府函土〔2026〕4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市中区2025年第5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市中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乐山市市中区2025年第5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乐中府〔2025〕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2025年第5批次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区棉竹镇九百洞村6组集体农用地0.1651公顷(其中:园地0.0011公顷、林地0.1640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乐山市市中区2025年第5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1651公顷)。

三、你区务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做好集体建设用地占用审批和后期监管工作。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乐山市数据局
政务新媒体矩阵
乐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