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111000002/2026-00008
  • 公文种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6-01-14
  • 发布日期: 2026-01-16
  • 文  号: 乐府函〔2026〕9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市政府批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确定的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43项),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管理和传承,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加快建设文化强市、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4日         


相关附件:

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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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乐山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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