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沐川县2026年第2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沐府〔202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2026年第2批次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县武圣乡德胜村3组集体农用地0.1376公顷(其中:园地0.0518公顷、林地0.0858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沐川县2026年第2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1376公顷)。
三、你县务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做好集体建设用地占用审批和后期监管工作。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