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2026年第4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马府〔202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2026年第4批次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县大竹堡乡朝阳坪村4组、5组,民主镇小谷溪村3组集体农用地共1.2359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8915公顷、园地0.0178公顷、林地0.1460公顷、其他农用地0.1806公顷)、未利用地0.0474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马边彝族自治县2026年第4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交通场站用地0.3487公顷、工业用地0.9346公顷)。
三、你县务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做好集体建设用地占用审批和后期监管工作。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