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92337859/2026-00094
  • 公文种类: 决定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6-09-28
  • 发布日期: 2026-09-30
  • 文  号: 乐府发〔2026〕4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梁杰等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群体)进行奖励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推进平安乐山建设,构筑起群防群治的坚实防线。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紧急关头,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临危不惧、勇于担当,在制止犯罪、抢险救人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以平凡之躯行不平凡之事,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充分彰显了新时代见义勇为的高尚情怀。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有突出表现的梁杰、罗明衡、卢伯均、谢刚4名见义勇为个人和赵银安、王友如1个见义勇为群体予以奖励。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号召广大干部群众以榜样为镜,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积极投身平安乐山建设,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浓厚社会氛围,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乐山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附件:乐山市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群体)名单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8日         


相关附件:

乐山市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群体)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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