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55020x/2015-00060
  • 公文种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2015-06-12
  • 发布日期: 2015-07-07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乐山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5年修订)〉和〈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方案(2015年修订)〉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乐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管)学校: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5年修订)〉和〈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方案(2015年修订)〉的通知》(川教〔2015〕41号)转发你们,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学习修订的课程设置方案,统筹安排,及时调整,从2015年秋季开始实施新修订的课程方案,并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5年修订)》和《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方案(2015年修订)》的通知

  乐山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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