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19年新入学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市中区、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在乐各高校: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乐府办发〔2016〕9号)、市人社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乐人社发〔2016〕78号)规定,现将我市2019年新入学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公布如下:一档73元/人;二档120元/人。待遇享受有效期为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时间为入学后30日内。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