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11000MB197138/2020-00006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19-07-16
  • 发布日期: 2019-07-16
  • 文  号: 乐医保发〔2019〕1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19年新入学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市中区、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在乐各高校: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乐府办发〔2016〕9号)、市人社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乐人社发〔2016〕78号)规定,现将我市2019年新入学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公布如下:一档73元/人;二档120元/人。待遇享受有效期为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时间为入学后30日内。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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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乐山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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