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550453/2021-00001
  • 发布机构: 档案馆
  • 发布日期: 2021-01-13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档案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乐山市档案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向社会公众展现乐山档案工作。


(一)加强组织管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档案业务工作共同研究、共同部署、共同推进,制发《乐山市2020年档案工作要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探索建立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加强档案业务沟通协作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6.9”国际档案日、“12.4”宪法暨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加大公开力度一是围绕抓好全市档案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档案法规政策制定、督促检查、行政监督等职能职责,认真做好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信息公开。二是围绕机构改革、重大项目建设、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充分展现档案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成效。


(三)抓好平台建设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规范运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好办件事项信息公开和群众满意度评价。进一步清理优化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及时变更、取消3项行政权力事项,形成省、市、县三级权力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相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体系。2020年市档案部门主动公开党务政务信息30条,提供便民服务信息10条,无依申请公开和因信息公开产生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强化监督保障强化依法治档,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涉密档案信息的范围、内容和评判标准,强化信息发布审查的会审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审查程序,做到了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档案局虽然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平台建设、公开时效、公开内容规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平台建设还不够规范,网站整体构架比较简单,栏目设置不够科学,数据公示不立体化。二是部分信息内容质量不高,政策解读不详实,方便群众查阅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满足于网站公告,缺乏及时收集意见建议、实时了解社会需求的主动意识。2021年,我们将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一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结合档案宣传工作,围绕社会关切、群众关注,持续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抓好新修订《档案法》解读,做好通俗易懂、形式多样。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持续开展自主学习,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采取政策解读、网上调查、互动交流等形式,进一步让社会了解档案、认识档案、关注档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乐山市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在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可以查阅,便民服务信息在“乐山档案”微信公众号上可以查阅。如需了解更多政务和便民服务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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