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民政局、党委组织部、综治办、发改局、教育局、经信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局、文广新局、卫计局、旅游体育局、市残联、乐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民政部等十六部委《关于印发〈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的通知》(民发〔2016〕191号)、《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省民政厅等十六厅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川民发〔2017〕157号),推进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市民政局等十六个市级部门联合制定了《乐山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乐山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乐山市民政局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山市教育局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乐山市公安局 乐山市司法局
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乐山市农业局
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 乐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