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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核查 (第二批)处理决定的通告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1-10-28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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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核查工作的通知》(川建建发〔2020186号)文件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严重不达标企业资质条件进行核查并于2021812日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进行公示。经复查,四川嘉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磐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长鑫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利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乐山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等5家公司在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规定,对上述在整改期满后仍不符合要求的5家企业予以撤回企业资质证书处理决定,现予以通告。

 

附件:撤回企业资质情况汇总表(2021年第二批次)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026

撤回企业资质情况汇总表(2021年第二批次)
序号 工商注册地 企业名称 施工总承包资质 法人 企业地址 整改结果 处理意见
1 乐山市峨眉山市 四川嘉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张惠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绥山镇西城街119号附40号 不符合要求 撤回企业资质证书
2 乐山市峨眉山市 四川磐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吴名义 峨眉山市胜利镇街道干河村4组苟店街81号3幢158号 不符合要求 撤回企业资质证书
3 乐山市沙湾区 四川长鑫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赵丽斌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凤凰路3号 不符合要求 撤回企业资质证书
4 乐山市市中区 四川利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李力 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南段666号2幢4单元9楼3号 不符合要求 撤回企业资质证书
5 乐山市市中区 乐山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杨汝华 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南路188号 不符合要求 撤回企业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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