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乐山市安全应急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4-17 15:58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风险研判、防范管控、隐患排查、闭环整治、执法检查、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中的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切实提高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水平,有效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市安委会(市防减救灾委)拟组建乐山市安全应急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专家库专家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申报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公正廉洁,担当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自愿并积极从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自愿遵守专家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求。
(二)熟悉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
(三)无犯罪及不良诚信记录,未列入职业禁入、失信人员名单等不适宜情形。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应急救援员等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经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实践经验丰富。能深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具有较强发现、检查、审查、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决策咨询的能力,具有较强参与事故和灾难调查分析、评估、审查等能力。
(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七)实践经验特别丰富,在专业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的特殊专业人才或者特需人才,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二、申报专业组别及专业方向
申报人选择下列某一专业组中的1—3个专业方向进行申报。
(一)生产安全组:化工及危化、烟花爆竹与民爆、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工商贸、农业农村、水利、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地质、在建能源项目;
(二)公共安全组:消防、特种设备、燃气、既有房屋、文旅、校园、医院、民政、电力、道路交通、体育、油气长输管道、危险废物处置;
(三)自然灾害组: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水旱灾害、森林防火、气象灾害、城镇内涝、农业防灾、经济审计;
(四)应急处置组:指挥决策、应急救援、应急救助、应急供电、应急监测、救助捐赠、地灾处置、环境监测、涉环境污染事件、涉核事件、水域救援、水旱灾害处置、医疗防疫、森林火灾处置;
(五)应急保障组:应急通信、运输保障、遥感测绘、生产调度、低空管制、心理援助、人工智能、信息化建设;
(六)综合管理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队伍建设、人工智能、信息化建设、规划、审计。
三、申报资料
(一)《乐山市安全应急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一寸免冠照片。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主要研究成果鉴定证书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发表论文及专著(包含目录)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能够体现个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材料。
(六)专家承诺书(见附件)。
四、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采用本人自愿申报、单位推荐的方式提出入库申请,申报程序如下:
(一)填写申报表。申报人按要求填写《乐山市安全应急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加盖公章(在职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其他人员可选择个人申报)。
(二)推荐单位初核。申报人向市级有关部门或县(市、区)安办(防减救灾办)提交申请表和申报资料,市级部门或县(市、区)安办(防减救灾办)初核筛选后,向市安办(市防减救灾办)推荐。
(三)提交申报资料。通过市级部门或县(市、区)安办(防减救灾办)初核和推荐的申报人将纸质申请表及相关申报资料,于2026年5月15日前径送或邮寄至乐山市应急管理局(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276号二楼2—10;联系人:刘老师,18784533595),同时将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ssawb0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审核公示。市安办(市防减救灾办)对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审查,审核通过并公示后,纳入专家库。
咨询电话:0833-2492322、0833-2276019
附件:乐山市安全应急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