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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2-06 11:15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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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村镇梅某于2016年7月31日在井研县某医院B超妇科检查,检查结束后梅某穿好裤子不小心从B超床上摔倒在地,造成左肩锁骨骨折。此事发生后,医院安排梅某入院并进行治疗。半年后伤愈,患方向医方提出赔偿。
近日,医患双方依法申请调解,在县医疗纠纷调委会的主持下,县卫计局、司法局的积极参与下进行调解。双方各自陈诉了事实及理由。医方认为整个检查过程是按照相关规程办理,且医疗器具、地砖都是符合安全设计标准,无任何责任,拒绝赔偿。患方认为,事故发生在医院检查期间,且医方未尽到安全告知义务,应当承担责任。调解员指出:按照医疗纠纷处理一般性规定,患方可以申请医学会鉴定或司法鉴定,以鉴定结果为依据进行解决。鉴于患方不愿意鉴定而申请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由于医患双方针对补偿金额悬殊过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县医调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经过耐心劝导,双方最终协商达成一致协议:由医方承担患方住院期间治疗费,额外一次性补偿患方5000元了结此纠纷。至此,该起历时长达半年之久的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井研县医疗纠纷调委会每年受理10余起医疗纠纷,无一起因调解不成功而引发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县医调委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切实做好维护正常的医疗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作者:罗臻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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