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力推进国有企业采购进场交易
发布时间: 2024-03-05 16:44      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打印 分享到: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采购招投标行为,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助力全市国有企业采购数字化转型,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同市国资委等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全力推进国有企业采购进场交易。

一是高度重视。推动国有企业采购进场交易作为今年中心重点工作,成立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先后3次与相关部门就进场事宜和平台建设等进行会商。同时,积极协助建立全市国有企业采购相关制度规范,制定出台了《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和监管全市国有企业采购工作。

二是搭建平台。按照国有企业采购规范,指导有关部门规范场地建设及开评标流程,初步建成全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并顺利接入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了国企采购交易主体统一认证登陆、交易信息同步发布、交易数据实时共享。

三是稳步实施。坚持线下先行,犍为、峨边、马边等地国有企业采购已全面进场。加强调研,及时总结各地线下交易经验,制定完善项目受理、场地预约、组织开标和评审服务等环节操作规范,有序开展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功能测试、全流程运行测试等工作,为下一步线上运行提供基础支撑。

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

主办: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心连心服务热线:0833-12345

网站标识码:5111000002

承办:市数据局

技术电话:0833-2096881

蜀ICP备12011101号-1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