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探索“林长+”协作机制构建林业发展强大合力
发布时间: 2024-04-22 10:09      来源: 峨边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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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峨边彝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以“林长+”模式带动全县林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双丰收,2024年被省人民政府评为第三批省级生态县。

以“林长+”机制形成保障生态保护的强大合力。一是印发方案定方向。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建立组织责任体系,明确主要任务,在全县境内全面推行林长制。二是健全机制明职责。印发《峨边彝族自治县林长制运行规则(试行)》等六项制度,明确各级林长职能职责,为资源保护发展提供了要素保障。三是多措并举见成效。在野生动植物日、3·30警示日等特殊节点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县林长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行动,深入现场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和检查,完成有害生物调查和308万株苗木病虫害调查,完成原木产地检疫7000吨;与周边县(市、区)签订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控协议,开展联防联控行动,共同守护生态安全。

以“林长+”机制铸成打击生态损害的强大利剑。一是法治建设聚合力。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协同推动案件办理;县人民法院积极审理办结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案件,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联合执法强震慑。积极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核实完成2023年度下发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变化图斑1278个;推进林草湿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2023年以来排查整治森林防灭火隐患21个,2021年以来办结林业行政案件174件,不予立案17件,移送公安22件,处罚金313.9余万元。三是联动机制促提升。积极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扎实开展联合行动。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积极深入林区开展巡林督导,助力林区法治建设“林长+河长”双长联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林长+县法院开展支部建在笋山上,法院法官能动司法,主动走上笋山、走近群众,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以“林长+”机制释放林旅融合的生态价值。一是“林长+产业”,拓宽增收渠道。各级林长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以融合发展为主线,发展林下种植赤松茸、天麻、椴木菇近0.5万亩,大力推行“种竹+养家禽”的林下养殖模式,发展林下养殖羊、鸡3万余只,户均增收2000余元。林下中药材种植、林下养殖实现产值4000万元,林竹产业成为老百姓致富增收重要途径。二是“林长+林旅”,擦亮峨边名片。成功举办首届峨边彝族自治县采笋节,积极举办“梦笋”节活动,以笋为媒、以笋会友、以笋招商,大力宣传了峨边竹笋魅力,推动本土特色农产品走出大山。三是“林长+旅游”,深化三产融合。依托生态旅游和林下采摘体验、生态研学和自然教育等,来自各地的游客纷纷将峨边作为休闲旅游的选择,促进了竹生产、加工、物流、休闲、旅游等为一体的产业集群建设,带动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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