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深化“林长+”协作机制 送法进林区护航春笋采收
发布时间: 2025-04-28 09:40      来源: 峨边县林业局
打印 分享到: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峨边彝族自治县充分发挥林长制部门协作优势,县林长办、县法院、县林业局、乡镇政府在春笋采收季开展“送法上笋山”活动。近年来,峨边通过设立笋山“生态警务室”“流动检察服务站”及“临时法官工作站”,构建林业司法保护协作新机制。

4月25日,县林长办联合县法院、林业局及杨河乡政府,深入高湾村龙洞子笋山,向采笋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同步开展森林防灭火、资源保护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重点工作检查。

活动中,法院干部现场发放普法资料并解答群众咨询,县林长办及林业部门重点宣传采笋安全、森林防灭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内容,提醒防范野生动物致害风险。此次行动共出动15人,覆盖采笋人员2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人次,切实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为春笋采收季筑牢生态与安全屏障。

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
主管单位: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乐山市数据局
心连心服务热线:0833-12345 技术电话:0833-2096881
党政机关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