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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4-28 09:40 来源: 峨边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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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边彝族自治县充分发挥林长制部门协作优势,县林长办、县法院、县林业局、乡镇政府在春笋采收季开展“送法上笋山”活动。近年来,峨边通过设立笋山“生态警务室”“流动检察服务站”及“临时法官工作站”,构建林业司法保护协作新机制。
4月25日,县林长办联合县法院、林业局及杨河乡政府,深入高湾村龙洞子笋山,向采笋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同步开展森林防灭火、资源保护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重点工作检查。
活动中,法院干部现场发放普法资料并解答群众咨询,县林长办及林业部门重点宣传采笋安全、森林防灭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内容,提醒防范野生动物致害风险。此次行动共出动15人,覆盖采笋人员2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人次,切实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为春笋采收季筑牢生态与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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