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高度重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工作,近日,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保护补助资金241.2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耕地质量提升和渔业增值放流。其中用于耕地质量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210.2万元,渔业增值放流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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