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3-05 11:03 来源: 乐山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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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以《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和市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社〔2024〕25号)分配下达,按照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补助依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预拨2024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4〕3号)。
补助对象及金额:合计金额983万元。其中:市中区441.28万元、五通桥区292.48万元、沙湾区150.13万元、金口河区63.92万元、高新区35.19万元。
资金用途:专项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精简退职职工生活救济、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绿色惠民殡葬、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及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乐山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6日
政策解读: